我县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布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昨日,记者获悉,我县2018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经出炉。孩子入学是家长们最关心的事,今年的新生入学政策到底啥样?昨日,记者到县教体局进行了相关了解。
“今年,我县所有义务教育段学生依然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县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县城区中小学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招生,实行预报名制度和入学通知书制度;各镇中小学由各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招生,实行入学通知书制度。
据介绍,2018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必须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招收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城区中小学的一般常住居民子女,报名需提供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明,申请就读小学的还应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特别注意的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户口、住所应与其父母的户口及住所一致,且父母为户主和房主。房产证出现共有人情况的,父母或学生本人所占房产比例不得少于50%,方可作为入学依据;未标注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户主名字为准(父母双方名下在城区确无其它住房的,将视情况予以调剂入学)。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或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父母双方名下在城区无住房(需提供县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且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以及孤儿,若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自有住房,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所确定就读学校。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军转干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持县武装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针对大家比较关心的房产问题,《招生意见》中规定,购买新建住房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其中“通过竣工验收”以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监督报告》为准,该项材料由开发商提供),如果房产证尚未办理,需要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房产信息查询证明、交全款票据等原始材料,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学依据。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学生入学房产依据。
在城区落户但其父母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县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同时还需提供现住所居住证明(租房合同)、水电暖及物业管理缴费***等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实际住所入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流入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入学。被确认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接受完义务教育段学习后,按当年的桓台县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确定是否在本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学校。
特别注意的是,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有出具假户口、假房产证、假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取消片内生资格,待招生结束后,按调剂生处理。
(岳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