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实施机构改革
1月15日,全区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标志着我区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据悉,我区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35个,其中,党委机构10个,政府机构25个。同时,深化人大、政协、群团组织改革;统筹谋划、分步实施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后,我区将组织开展新部门组建、挂牌、人员转隶和“三定”规定制定等工作,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区级机构改革任务。
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
此次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坚持“两个维护”,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集中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着力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通过机构改革推进各领域改革,建立健全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为加快周村转型发展、全面振兴、走到前列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此次机构改革着眼于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深化区委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坚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深化区政府机构改革,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其他领域改革。
此次机构改革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机构改革,有序做好转隶、挂牌、集中办公等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调整优化区级党政机构和职能
我区此次机构改革,与中央机构改革基本对应,与省、市机构改革有效衔接,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
组建区监察委员会,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在建立健全和优化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方面,组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委审计委员会、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改建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区委财经委员会、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优化区委办公室职责;组建区委政策研究室。
为加强区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务员工作;区委宣传部统一领导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工作;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对台工作、民族宗教、侨务工作;不再设立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区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政府工作部门有:组建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重新组建区科学技术局、区司法局;调整区委区政府信访局管理体制;强化区财政局职责;优化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职责。
配合做好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市医疗保障局周村分局组建和职责划转、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我区在组织党政机构改革的同时,深化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区级机构改革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突出扩权减压,理顺区镇关系,进一步下放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构建一网融合的网格化服务体系、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综合执法平台体系和“一站式”服务的便民服务体系。创新人员编制管理方式,构建起符合乡镇(街道)特点的编制资源调配模式。
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优化事业资源布局结构,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促进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享,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我区共设置区级党政机构35个
区委机构10个
区政府机构25个
改革重点领域
深化区委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深化区政府机构改革,坚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
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
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将力量配备和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
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强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构建符合乡镇(街道)特点的编制资源调配模式。
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
机构改革时间节点
1月15日前
完成新组建部门领导班子配备、挂牌
2月15日前
完成人员转隶工作
3月15日前
印发涉改部门“三定”规定
3月底前
基本完成区级机构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