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超载偏耍小聪明损坏设施须赔偿
3月9日,淄川区车辆治超非现场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单位出具了一份设备损失评估报告,对前期一超载车辆行驶不当造成检测设施损坏价值14000余元,要求涉事车辆按规定予以赔偿。
据悉3月2日下午2点左右,淄川区车辆治超非现场执法信息化平台值班人员通过平台监控发现,一辆牌照为鲁Q8***C的货车在S510泉王路岭子非现场执法点位发生侧翻,接到值班人员报告后,区交通监察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交通执法人员经过现场察看,并通过监控和数据显示,初步判定鲁Q8***C货车有故意压道路边缘逃避非现场执法系统检测的嫌疑。交通执法人员立即对鲁Q8***C货车司机进行调查和询问,该货车司机承认在通过非现场执法系统点位路段时,心存侥幸以为压道路边缘通行可以逃避检测,结果因路肩土质松软,在压道路边缘通行时车辆发生侧翻。通过对现场勘察,货车侧翻对非现场执法系统线路等部分设施造成了损坏,除按规定缴纳超载违章罚款外,还必须按造成设备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淄川交通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通过监控发现,全区部分治超非现场执法点位仍有个别车辆利用绕曲线、压道路边缘等手段故意干扰治超非现场执法秩序的行为,企图逃避设备检测,这些违法行为已经严重威胁交通公路运输安全,将依法予以严惩。
据非现场执法技术人员介绍,淄川区的非现场执法系统采用国内最先进的传感式动态称重系统,该系统能适应静态、低速、中高速称重和异常行驶检测,防作弊性强,适应跨道、走走停停、逆行、并行、斜行等异常行驶,并且在检测点位路段进行了全覆盖铺设。奉劝广大货车司机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挺而走险,终究难逃法律惩处。
淄川区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启用,标志着该区治超工作进入科技化信息化阶段,可以有效保证道路、桥梁使用寿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安全通行能力。下一步,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加大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依托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积极开展治超工作,对于故意逃避检查、故意破坏非现场执法设施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
(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