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司法局中埠司法所稳推四大举措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工作职能,切实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矛盾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建平安中埠,张店区中埠镇司法所稳推四大举措,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镇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行政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建立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规定行政调解工作原则、范围、时限、程序等具体事项,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作用。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调解水平。定期对本单位行政调解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政治意识、维稳意识、法制意识、协作意识,提高行政调解的效率和水平。积极探索行政调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聘请执业律师参与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调解水平。
三是抓好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参与。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网络、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方式,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序等进行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行政调解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争议纠纷,切实维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落实调解责任,严格考核问责。严格落实行政调解工作责任制,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对因组织领导不力、调解工作不力,导致矛盾升级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件的,实行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