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文明单位承诺践行禁放限放烟花爆竹
1月9日上午,全县文明单位承诺践行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在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指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在承诺践行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活动工作中,要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各项规定,在禁放区域决不燃放烟花爆竹。要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禁放限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要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限放规定的行为说“不”。对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部门将一律依法依规查处。要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在禁放区外的农村,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企业、个人等各类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全体市民要积极宣传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建设之中。
会议要求,一是组织好学习宣传工作,各级各部门通过集中学习、道德讲堂等多种形式开展禁放限放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熟悉倡议及承诺内容。要充分利用展板、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广泛宣传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深入挂包的社区、小区,通过散发倡议书、明白纸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承诺书》的解读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干部职工承诺签名。要立足实际,策划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宣讲演讲、征文比赛、条幅签名、承诺展示、小手拉大手、鞭炮换鲜花等活动,广泛宣传禁放限放各项规定,引导干部职工倡树新风,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是留存好活动资料,各级各部门注意留存好各种活动的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包括会议召开、学习宣传、承诺书签订、发放倡议书、入户宣传等各类活动,活动情况将纳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镇办、文明社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