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召开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的有关事宜
决定: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日在明水召开
11月26日,政协章丘市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七次常委会议在明水召开。市政协主席刘家和,副主席刘尊芝、张国华、马建新、郭现和、崔殿洪、赵敏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的方案,决定政协章丘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日在明水召开(全文另发);审议通过了十一届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通过了十二届市政协委员名单、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建议名单、提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表彰2007年度“优秀政协委员”的决定。经过认真讨论,大家对十一届市政协工作表示满意。一致认为,十一届市政协自觉融入全市大局,坚持“自觉服从市委领导,全力支持政府工作,积极服务全市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各项职能,政协工作有地位、有作为、有影响、有形象,为实现全面小康、建设和谐章丘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不断引向深入、落到实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的决策部署上来。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把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方法留下来,为今后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要认真做好十二届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认真负责,履行好职责,为下一届政协的顺利开展工作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不是政协常委的市政协党组成员,机关委室主任、副主任、主任科员列席了会议。
(记者 康鸾 通讯员 李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