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关于组织2018年度第一批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
各相关单位:
按照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第一批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国内、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和PCT专利申请)申报工作,受理条件、受理要求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批申报范围
申报主体:为高新区纳税企业,资助专利涉及多个权利人(申请人)的,仅资助第一专利权人(申请人),且授权日(申请日)地址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
受理范围: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授权的国内、国外发明专利及申请的PCT专利。
二、本批资助与奖励标准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给予2000元/件资助。
(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个国家资助1万元/件,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最多资助5个国家。
(三)PCT专利申请被受理并缴纳费用的,单位申请资助1万元/件。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按照下述所需申报材料逐项列出(申报材料模板详见***1)。
2.签字盖章的承诺书,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2)准确填写企业规模。
3.相关专利资助奖励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1)《济南市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报表》,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扉页复印件。
(2)《济南市PCT专利申请资助申报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出具的PCT国际申请日、申请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有授权前景的PCT国际检索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济南市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报表》,专利授权公开文件或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最新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
5.小微企业证明:属于小微企业的还需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税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上一年度12月企业社保缴费***及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保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提供由高新区经信委(局)开具的小微企业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各单位申报材料需按以上顺序整理,大中型企业一式4份(小微企业因还需与财政联合行文推荐一式5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表、汇总表的可编辑电子版),纸质申报表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装订方式为左侧简单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文件夹、拉杆、打孔等方式装订;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四、报送方式
请将全套纸质申报材料,于8月17日(周五)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至各园区申报负责人处(申报材料园区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3),同时将固定格式的申报书(表)、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发送到园区联系人指定邮箱,大户即本批申报件数超过10件的,可直接报送至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材料由园区受理、初审并汇总后,园区申报负责人需于8月20日(周一)11:30前,将企业所提报材料和园区汇总后的汇总表纸质版(园区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报送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全部企业提报材料)及高新区财政局(仅小微企业需多报的1份材料)。
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及高新区财政局共同审查、分类汇总后,联合行文并及时报送至济南市知识产权局、济南市财政局。
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联系人:付新燕 赵晓瑜 88871207(舜华路66号管委会大厦A座404-1房间科技办)
高新区财政局联系人:徐华 82689716(舜华路77号管委会大厦B座原行政审批中心702房间)
***:***1: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国内、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和PCT专利申请)申报材料模板.zip
***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pdf
***3:《高新区2018年度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园区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xlsx
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 财政局
2018年8月6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