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遴选第二届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的公告
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根据《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通知》和《章丘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要求,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的组建和区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联络、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鉴于区政府第一届法律顾问专家任期将满,现就遴选区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专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遴选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理论研究、社会治理、公共管理、法律咨询服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
二、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遴选标准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及其他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教学、科研或者实务工作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三)熟悉市情、社情、民情,热心政府法律实务工作,具有政府法律事务处理工作经验、经历,身体健康。
(四)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10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10年以上从业经历,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
三、遴选聘用程序
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遴选聘用采取自愿报名、集中审核、考察聘用等程序确定人选。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登录章丘区门户网站(http://www.zhangqiu.gov.cn),《章丘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人选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初审
区政府法制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章丘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根据区政府在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其中,执业律师由区司法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入选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人员名单。
(三)考察
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通过多种形式对拟入选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人员进行考察,经区政府批准建立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
(四)聘用
区政府法制办经考察程序,将拟选聘人员名单报区政府批准。专家库每3年更新一次,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其他事宜
(一)严格纪律
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人选的评选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建立更新退出机制
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评选和更新复核工作。对新申报人员通过评选的,增补加入专家库;经复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出专家库。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29 日(以邮戳为准)。
报名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等材料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1份。报名材料以邮政快递方式寄送,不受理现场报名。
邮寄地址:章丘区龙泉大厦8017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邮编:250200 电子邮箱:zqfzb@126.com
联系电话:83214325,83275398
章丘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2月19 日
***:章丘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人选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