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权力全链条下放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按照济发改审批【2018】507号文件要求,区发改委积极采取措施,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权力“全链条”下放工作。
加强学习研究,做到无缝隙对接。区发改委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全市发改系统举办的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权力“全链条”下放工作培训班,针对重点业务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要求。同时,第一时间将相关文件印发传达至本部门各科室进行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力争做到无缝隙对接。
明确下放事项清单,做到有的放矢。各业务科室针对下放事项清单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包括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等事项,及时按照实施意见相关要求、规定的时间承接执行。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区发改委严格执行审批清单事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行政审批职责,依法、依规按照权限对符合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的项目进行立项审批,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同时,按照《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相关要求,强化对项目的现场核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为全区经济发展增添新活力、新动能。
(作者:区发改委)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