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洞街道三个深化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防控管理。重点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筑施工工地、“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进行检查,要求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督促其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定期维修保养消防设施,确保各类器材完好有效,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确保各相关场所消防安全条件达到标准要求。
二是深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严密排查辖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定期对生产存放区域进行严密排查,对发现问题逐一落实责任,并监督整改到位;严厉查处建筑施工企业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手续擅自开工以及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或挂靠承包等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安全管理细则,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管沟开挖支护防坍塌等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关键岗位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辖区内印刷、汽修等企业规章制度执行、劳保防护用品发放、职业健康检查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违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等行为进行重点治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深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督促辖区内企业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设施的安全应急管理,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的培训,使员工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不掌握应急技能的职工坚决不能上岗。进一步督促企业制定完善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严禁盲目施救,防止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督促企业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确保人身安全。
截至目前,已检查辖区各类企业单位27家,提出整改意见20余条,尚未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龙洞街道办事处 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