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晋中市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X1******201****90008 | 晋中市平遥县瑞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北良如村)将未经处理到污水直接排入灌溉水渠,污水漫过水渠将平遥县南姚村耕地淹坏。污水处理厂乱排乱放,导致南姚村地下水位上升,将村民住宅损坏,导致村民住宅长期潮湿,出现裂缝现象。污水处理厂未使用排污水渠,导致污水渗透地下,使地下水受到污染。(举报人对处理结果存在异议1.房屋受损,无法居住;2.土地无法耕种;3.整个区域地下水遭到污染,为不可饮用水) | 晋中市平遥县 | 土壤,其他污染,水 | 平遥县瑞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平遥县中都乡北良如村,距南姚村约340米,该公司承担着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计日处理污水3万吨,一期1.5万吨处理设施于2007年建成并投入运行,采用MCASS间歇式生化处理工艺;二期1.5万吨处理设施于2018年8月建成并投入运行,采用连续式A/O2+MBR处理工艺。1.经现场核实,平遥瑞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的中水通过管网排入其南侧的柳根河内,瑞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不外排污水。2.由于平遥城区大部分区域雨污不分离,下雨时城区雨水经位于污水处理厂东北排洪口沿历史遗留的排洪渠排水。雨季期,距南姚村不足100米低洼地段(108国道南)形成雨水聚积.3.雨水聚积对地下水位上升有一定关联。加之,南姚村地形较低,地下水位的上升对南姚村居民房屋造成潮湿,甚至裂缝。对此,中都乡人民政府已聘请有关专家就此事进行了论证,并对房屋受损状况做了鉴定.4.污水处理厂的排水水质达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5.017年雨季期间,柳根河河水上涨导致河水自低洼河提外溢,导致河水沿历史遗留的排洪渠流入南姚村耕地内,影响农田正常耕作或农作物产量.6.该区域地下水质不达饮用水水质标准,已于2011年11月将南姚村纳入集中供水区域,村民生活用水由城乡供水总公司市政管网供给,全村月均用水500立方. | 属实 | 1.2018年8月8日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1.5万吨扩建工程并投入了运行,可满足城区未来5-10年的生活污水处理,杜绝了城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外排问题。2.中都乡人民政府聘请平遥县鉴定中心对南姚村受损房屋进行鉴定。目前,补偿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3.平遥县政府针对实际情况,投资300余万元,已于2018年9月完善了文景大道雨水管网应急工程,将彻底改善文景大道及周边道路的雨水横流现象。4.经中都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南姚村农田根据受灾程度,按照每亩500元补偿,总计需补偿村民8万元,计划近日内拨付。5.由住建委、中都乡政府联合成立工作组,深入到中都乡南姚村农户家中,实地了解具体情况,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达成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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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1******201****90006 |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交口乡万鑫达浮选厂:1.该厂产能过低,不符合国家“上大关小、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的标准,属于被取缔行列;2.精煤产品指令不达国标规定;3.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未达到节能减排工艺;4.厂区未建设防风抑尘网,洗选未能全部封闭运行;5.厂区内无绿化规划;6.厂区距离居民和农民生产区太近,污染土地;7.无排污许可证,非法排污;8.破坏饮用水水源地;9.部分工段无除尘措施;10.原料棚和产品堆棚材料不合格;11.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无洒水抑尘设施;12.噪音扰民;13.地面未硬化;14.无污水处理系统,废水通过暗管排入交口河,废渣倾倒在路两侧;15.精煤露天堆放,粉尘污染;16.厂区内未建设废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雨污未分流。 | 晋中市灵石县 | 大气,水,噪音,土壤 | 灵石县交口乡万鑫达浮选厂环保手续齐全,经灵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商务粮食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煤炭工业局、县环保局现场核查,举报内容中“原料棚和产品堆棚材料不合格”问题,未能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举报内容属实。其余举报内容皆不属实。 | 属实 | 灵石县煤炭工业局责令灵石县万鑫达浮选厂储煤场全封闭工程未经安全评估或安全评估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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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1******201****90006 | 11月6日举报人反映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中都乡南姚村村南污水厂排污水导致村民房屋裂缝,晋中日报公布处理结果村民的房屋裂缝并不是由于污水厂污水外排导致,是由于雨水造成,但举报后污水厂给村民百分之九十五的家庭都赔偿了9000元,村民不解为何公布结果显示房屋裂缝与污水厂无关,为何污水厂要赔偿?另外对赔偿金额不满,赔偿款应该按照房屋毁坏程度轻重进行赔偿,不应该每一家赔偿金额都一样,希望上级领导亲临现场检查。 | 晋中市平遥县 | 其他污染 | 平遥县瑞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平遥县中都乡北良如村,距南姚村约340米,该公司承担着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计日处理污水3万吨,一期1.5万吨处理设施于2007年建成并投入运行,采用MCASS间歇式生化处理工艺;二期1.5万吨处理设施于2018年8月建成并投入运行,采用连续式A/O2+MBR处理工艺。1.平遥瑞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的中水通过管网排入其南侧的柳根河内。由于平遥城区大部分区域雨污不分离,下雨时城区雨水经位于污水处理厂东北排洪口沿历史遗留的排洪渠(位于污水处理厂和南姚村之间)排水。雨季期,距南姚村不足100米低洼地段(108国道南)形成雨水聚积。该区域地下水位呈上升趋势,雨水聚积对地下水位上升有一定关联,与污水处理厂没有关系。2.经调查核实,针对雨季城区雨水聚集对居民房屋造成潮湿、甚至裂缝等问题,2018年2月,中都乡人民政府聘请平遥县鉴定中心对南姚村受损房屋完成了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由平遥县财政对相关居民进行了补助,并不是污水处理厂进行补助。3.每户补助金额为鉴定面积乘以53.4元金额补助的,超过11000元的按11000元进行补助。鉴定面积相同的补助金额相同,鉴定面积不相同的补助金额就不相同。 | 属实 | 1.2018年8月8日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1.5万吨扩建工程并投入了运行,可满足城区未来5-10年的生活污水处理。2.汛期治理。平遥县政府针对实际情况,投资300余万元,已于2018年9月完善了文景大道雨水管网应急工程,将彻底改善文景大道及周边道路的雨水横流现象。3.由住建委、中都乡政府联合成立工作组,深入到中都乡南姚村农户家中,实地了解具体情况,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争取获得群众最大的支持和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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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1******201****90026 | 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阳邑乡禅房村村西三个洗砂厂在村里私挖乱采,破坏耕地,用水库的水洗砂。 | 晋中市太谷县 | 生态,土壤,水 | 2018年11月20上午,太谷县国土局会同太谷县水务局、阳邑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阳邑乡禅房村村西未发现洗砂厂。现场可见前几年被挖损的耕地,2017年5月,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乌马河及沿河两岸私挖乱采集中取缔,经勘测面积共9.5亩,其中8亩耕地已经复垦,1.5亩尚未复垦。工作人员对周围进行排查,未发现有洗砂、私挖乱采等情况存在。 | 属实 | 2018年11月20日,太谷县国土局针对未复垦的1.5亩耕地,迅速制订了复垦的整改措施,计划于12月底完成复垦工作。 | 太谷县国土局对阳邑国土所副所长杜宝文监督不力导致复垦工作进度慢的问题进行了约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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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14000*******031 | 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龙泉乡西寨村南,有一山西汾西瑞泰正珠煤业公司存在私挖乱采现象,造成地面裂缝,破坏植被,影响环境。 | 晋中市左权县 | 生态 | 1.举报中的山西汾西瑞泰正珠煤业公司本名为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与采矿许可证拐点坐标进行了比对,目前该矿开采区域在一采区(南翼)布置1个综放工作面(11502工作面),在二采区(南翼)布置3个掘进工作面。通过图纸资料、拐点坐标比对和日常安全监管情况,现该矿所有采掘地点均在矿界范围内,且均在2018年采掘作业计划批准范围。井田内无私开煤矿井口,不存在私挖乱采和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 2.经现场核查,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批准矿区范围及其周边地面未发现裂缝。 3.经现场核查,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矿界内未发现露天开采煤炭资源行为,不存在破坏植被影响环境问题。 | 不属实 | 左权县政府对该企业加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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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14000*******007 | 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中都乡南姚村,村南有一瑞思污水处理厂,常年排放污水,导致南姚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地下水位上升,房子下沉,墙体存在裂缝现象。(村民称问题处理不妥当,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村民房屋无法居住,希望修理房屋) | 晋中市平遥县 | 水 | 平遥县瑞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平遥县中都乡北良如村,距南姚村约340米,该公司承担着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计日处理污水3万吨,一期1.5万吨处理设施于2007年建成并投入运行,采用MCASS间歇式生化处理工艺;二期1.5万吨处理设施于2018年8月建成并投入运行,采用连续式A/O2+MBR处理工艺。1.经现场核实,平遥瑞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的中水通过管网排入其南侧的柳根河内,瑞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不外排污水。2.经调查,由于平遥城区大部分区域雨污不分离,下雨时城区雨水经位于污水处理厂东北排洪口沿历史遗留的排洪渠排水。雨季期,距南姚村不足100米低挖地段形成雨水聚积。3.经调查,南姚村居民房屋造成潮湿,甚至裂缝现象确实存在。对此,中都乡人民政府已聘请有关专家就此事进行了论证,并对房屋潮湿、裂缝受损状况做了鉴定。 | 属实 | 1.汛期治理。平遥县政府针对实际情况,投资300余万元,已于2018年9月完善了文景大道雨水管网应急工程,将彻底改善文景大道及周边道路的雨水横流现象。2.中都乡人民政府聘请平遥县鉴定中心对南姚村受损房屋进行了鉴定。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3.平遥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成立了住建委、中都乡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组,针对“村民称问题处理不妥当,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村民房屋无法居住,希望修理房屋”问题,已于11月16日开始,深入农户家中,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积极征求居民意见建议,正在与居民进一步达成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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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1******201****90036 |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马和乡军寨村,有四、五家沙厂,2017年要进行拆除,至今未拆。 | 晋中市灵石县 | 其他污染 | 举报所指五家洗砂厂环保手续齐全,按照2017年5月6日灵石县政府砂石料专项整治会议安排及灵石县国土资源局、灵石县打击非法采矿监察大队、马和乡人民政府《关于对8处砂、石加工厂采取断电措施的通知》(灵国土资发〔2017〕43号)要求,灵石县供电公司于2017年6月分别对上述均未办理取水许可和水土保持审批手续的5个洗砂厂采取了断电措施。2018年6月13日,灵石县人民政府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第32次)通过“关于对马和乡区域内宏志洗砂厂等5家砂石料企业进行关闭补偿的相关事宜”决定,要求灵石县马和乡政府负责对5个砂厂实施关闭取缔。截止目前,灵石县邢向前洗砂厂已全部拆除生产设备,平整了场地,完成了关闭工作。灵石县金谷选沙有限公司从2018年11月开始拆除生产设施,现正在拆除中,预计2018年12月底可完成关闭工作。灵石县树凯洗砂厂、灵石县垚淼鑫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灵石县宏志洗砂厂等3个砂厂一直处于断电、停产状态。 | 属实 | 按照2018年6月13日灵石县人民政府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第32次)“关于对马和乡区域内宏志洗砂厂等5家砂石料企业进行关闭补偿的相关事宜”决定,灵石县马和乡政府加快灵石县树凯洗砂厂、灵石县垚淼鑫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灵石县宏志洗砂厂等3个砂厂的拆除进度,12月底前完成关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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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1******201****90012 | 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任村乡西贾村西面,有一收废品的噪声扰民。 | 晋中市太谷县 | 噪音 | 2018年11月20日上午,任村乡人民政府组织乡安监站、乡工商所工作人员,村委主任配合,对群众举报的废品收购站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发现,该废品收购站为崔卯平废品收购站,于2018年8月建设,3吨行车一台、切割机一台,占地面积约800平米(属于村内宅基地),收购站于11月刚投入使用,收购废品约30吨,销售获利1000元,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和证件,现场废铁乱堆乱放,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 | 属实 | 采取“先停后治”的原则,对配电箱进行断电处理。任村乡人民政府对西贾村崔卯平废品收购站下达了 限期整改通知书(2018安监责改12号),要求该废品收购站立即停止运营,依据工商管理无照无证经营取缔管理办法,给予1000元罚款。责令其补缴罚款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杜绝噪声扰民,否则予以取缔。 | 任村乡党委对西贾村村委主任程玉山监督不力导致该废品收购站发生噪声扰民的问题由任村乡人民政府对其进行约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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