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二00三年党廉责任制考核开始冯立梅带队到茂港区考核并提出要求
由市委常委带队的10个小组,近期将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副处以上单位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昨天上午,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冯立梅带领考核小组到茂港区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对我市如何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要求。
冯立梅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两手抓”的自觉性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意识,切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的责任,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并把它列入党委、政府或本单位工作的重大议事日程,纳入全局性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党政正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积极主动抓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量化分解,把责任制真正落实到单位、部门直至工作岗位,把完成情况作为对每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使每个人都知其任、出其力、明其职、尽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此外,还要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责任制的一个重要手段,加大追究的力度。冯立梅强调,要突出重点,狠抓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一要抓好制度建设。把防止腐败工作与单位的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业务管理结合起来,针对容易出现腐败的薄弱环节,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管理监督。二要突出重点,解决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困难多、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亲自解决涉及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反腐倡廉的成效,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