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农村公路养护模式获全省推介
创新管养机制实现路好路畅
高州农村公路养护模式获全省推介
本报讯(记者 黄昌明 谢忠胜)不久前召开的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了广东省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要“东学梅州、西学高州”的要求,高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受到高度评价。自2005年以来,高州市根据自身实际,坚持专业性与群众性相结合,常规性与季节性相结合的养护思路,使镇村公路得到有效养护,公路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高州市有乡道1766公里。在基本完成镇通村公路硬底化任务后,如何养护好、管理好这些道路,是交通部门必须解决的一大课题,高州市为做好镇村公路的养护工作,精心组织,深入调研,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现状,大胆创新管养机制,提出“各镇建立镇村公路养护站,市统筹养护经费,实行非全日工作制”的崭新模式。
依据《公路法》的规定,高州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明确了镇政府是镇村公路养护的主体,承担镇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各镇成立了镇村公路养护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机构、人员、办公场所三落实。高州市交通局、市地方公路站负责安排镇村公路养护资金、制定养护标准、检查指导考核养护工作。2005年,高州市首先在曹江镇试点,建立了第一个镇村公路养护站。2006年起,高州市交通局总结推广曹江镇经验,以点带面,在高州全市铺开镇村公路养护站建设。目前该市28个镇(街道)均成立了公路养护站,聘请养护工人230多人。
镇村公路养护的关键是资金。农村税费改革后,依靠当地镇政府和群众筹资养路困难很大。对此,高州市政府每年安排150万元专门用于镇村公路养护,加上茂名市交通局安排的乡道养护费,保证镇村公路养护费达到每年每公里1500元。此款项由各镇公路养护站安排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此外,还充分调动沿路群众爱路、养路的积极性,组织公路沿线受益群众每人每年参加两次以上公路养护投工投劳,解决公路季节性大修和水毁抢修问题。
为避免出现人满为患、人浮于事的情况,镇村公路养护站一成立,就确立“以路定岗”,改以前的“养人”为“养事”、“养路”的理念。经过反复测算,全市镇村公路养护站每人养护里程为5公里。根据这一标准,从农村中聘请身体素质、思想素质较好的中年农民为养护工人,并根据农村工作特点,对养护工人实行半日务农、半日养路的非全日工作制,并提供割草机、斗车等养护工具。
为确保各镇养护站按时按质完成年度养护任务,高州市把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镇领导和村委会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建立季度检查、年终检查制度,实行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切实加强检查督促。通过检查评比考核,大大调动了养护工人的积极性,保证了镇村公路的养护质量。
事实证明,高州市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中摸索出来的新路子是可行的。目前,高州市的农村公路路面、路肩整洁;路容、路况良好,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车辆通行能力和抗灾能力大大提高,基本实现了“路好、路畅”的目标,为推进该市公交化、片区化、网络化、公司营运化为模式的农村客运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安全保障,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茂名日报》(2007-12-03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