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假币犯罪2嫌疑犯逃匿5年最终自首
通讯员罗丽贤 方杰 记者刘锋兰报道 8月28、29日,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多方努力下,2名曾从事参与运输、贩卖假币犯罪,被警方列为假币犯罪重点追逃对象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球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茂名警方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追逃大会战取得了重大战果,上网追逃人员到案率达到100%!
网上追逃涉嫌假币犯罪人员
2004年10月24日凌晨1时许,电白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电白七那线那霍路段一辆大客车上缴获面额50元的假人民币共348.2万元,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苏某峰、陈某荣等人,另一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男,电白县黄岭镇人)一直在逃。2009年4月10日,电白县公安民警根据掌握情况,在电白县黄岭镇水西石牌垌村张某球家缴获假人民币34万多元,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球的妻子占某玉,而张则潜逃在外。
在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追逃大会战中,市、县两级公安经侦部门将假币追逃作为进一步推进“09行动”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成立专门的追逃工作组,全力追逃。通过对制贩假币案件的全面排查梳理,警方将涉嫌假币犯罪的“漏网之鱼” 陈某、张某球列为重点追逃对象,办理了上网追逃手续,建立了追逃档案。
逃匿5年最终自首
在全面掌握两人情况的基础上,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召开追逃会议对追逃措施进行分析研究,认为陈某2004年案发以来一直藏匿流窜在外,担惊受怕;张某球已年届65岁,负案在逃东躲西藏的日子对其来说有巨大压力,利用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追逃大会战这个特殊的时期加强政策宣传,促使二人投案自首的可能性比较大,遂决定对二人的追逃工作以敦促投案自首为主,其他手段为辅。
方向找准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领导和民警多次深入电白县黄岭镇,坚持不懈地做在逃人员陈某、张某球家属的思想工作,向他们讲明从宽处理的政策法规,表明公安机关接受投案自首的期限,同时明确如果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将依法从严处理。经过教育,在逃人员家属积极配合,想尽办法联系上陈某、张某球,告知公安机关的政策,规劝2人及早投案自首以争取宽大处理。
在公安机关打击假币犯罪强大攻势和深入人心的政策教育双重影响下,一直潜逃在外的涉嫌假币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球深刻认识到“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二人于8月28、29日分别从外地赶回电白,到电白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陈某、张某球到案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参与假币犯罪的事实,并对参与假币犯罪的行为表示悔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