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开区学生资助工作简介
一、学生资助概况
学生资助工作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举措,是“一切为民”思想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让每一名中华学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助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成才。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历来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始终把民生放在第一位。“十三五”期间宿迁经开区累计投入学生资助财政资金达1432万,共24148人次受到资助,惠及近一万多户家庭。
二、学生资助范围
1.在宿迁经开区区内初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在校在籍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孤儿和特困救助家庭5类学生以及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经开区户籍在经开区之外、宿迁市之内就读的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职)原建档立卡、城乡低保、残疾、孤儿、特困救助5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经开区户籍在宿迁市以外就读的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职)、本专科原建档立卡、城乡低保、残疾、孤儿、特困救助5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学生资助标准
1.在区内学校(园)就读的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为:①幼儿园政府资助1000元,同时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5类幼儿的保教费、伙食费和校车费等。②小学区内户籍的5类学生政府资助1500元,区外户籍的5类学生政府资助1000元;其他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资助1000元。③初中区内户籍的5类学生政府资助2000元,区外户籍的5类学生政府资助1250元;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资助1250元。
2.在区外市内学校就读的学生资助标准:补发宿迁市学生资助提标部分金额,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小学500元、初中750元、高中1000元、中职(高职)1000元。
3.在市外学校就读的学生资助标准:对于市外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职)就读的学生给予全额资助,每生每学年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3000元。其中就读三年中职的资助前两年,就读五年高职的资助前三年;对于就读本科和专科的学生,我区按规定给予每年5000元和3000元的国家资助。
4.所有学生资助资金实行每学年申请一次,秋季和春季两个学期通过***各发放申请金额的一半。
四、困难学生认定
根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文件精神和经开区实际情况,由学校(园)负责实施本校(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范围为:1.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3.孤儿。4.残疾学生。5.特困救助家庭学生。6.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或致残的军人和警察子女。7.抗疫、抗洪等牺牲或致残的工作人员子女。8.因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造成家庭财产损失严重的家庭子女。9.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病,或医疗费用数额较大,造成家庭经济负担严重的家庭子女。10.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收入水平低,正常生活有困难的家庭子女。11.无稳定经济来源的单亲家庭子女。12.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家庭子女。
五、学生资助申请
1.线上申请(仅限区内学校(园)在校生)。①移动设备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通道”板块中的“资助申请”,按提示进行国家资助申请。②电脑登录: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根据提示进行国家资助申请。(家长自愿选择,具体操作可咨询学校相关人员)
2.线下申请。①区内学校(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长到学校(园)申请国家资助。②区外市内和市外学校就读的经开区户籍原建档立卡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孤儿、残疾以及特困救助家庭5类学生家长到户籍所在乡(街道)民生等相关部门申请国家资助。
3.无论线下或是线上申请国家资助的学生,最终享受资助情况,以学校(园)和乡(街道)审核公布的结果为准。
六、资助申请时间
每学年秋季学期九月底,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个月月底。
七、学生资助电话:
区学生资助中心:0527-88859080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