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水上交通安全预案启动
7月2日,我市普降雨水,航道水位上涨,市地方海事系统立即启动汛期水上交通安全预案,全面加强对辖区航道巡航值守,对低洼地区水域进行重点监控,全面疏散停泊船舶,对航道内的危险桥梁和净空高度受限桥梁,警示过往船舶使用安全航速,加强应急物资和应急艇力的检修保养,确保随时应对各类突发险情。
市地方海事系统深入开展船舶、渡口、码头、水工作业等辖区汛期主要风险源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梳理工作,把汛期隐患排查作为工作抓手,进一步明确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客渡船严格执行“六不开航”制度,坚决防止客渡船在极端天气下冒险航行;加强对船舶、浮动设施救生设备的配备及完好性、船舶配员检查;加强对砂石船汛期停靠点管理和系缆检查;强化水上水下施工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同时,市地方海事系统全面加强对汛期安全应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汛期水情信息传递机制,切实加强与航道、气象等部门的联系,***气象、水情变化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进一步强化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提升应急响应、处置、救援等综合能力;提前做好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及应急设备的准备,保证车、船等应急装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