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9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一、2019年9月9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年产100套烟机自动化传动设备、10000件传动带及塑料件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口岸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江苏东升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南京硕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苏东升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口岸工业园区,企业拟投资800万元,租用泰州市高港区永恒机械配件厂标准厂房,建设年产100套烟机自动化传动设备、10000件传动带及塑料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套烟机自动化传动设备、10000件传动带及塑料件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类,符合产业政策。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原泰州永安洲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放至长江。 带类熔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排放标准,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的标准。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废切削液、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为豁免危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切削液为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固废利用/处置率达到100%,实现对环境零排放。 建设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墙体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均纳入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范围内,在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内平衡,不单独申请总量;(有组织)非甲烷总烃0.135t/a,(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15t/a,在泰州市高港区范围内平衡;固废排放量为零,不申请总量。 项目投产后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功能类别。 根据各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浓度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当地的大气、水、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本项目建成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满足环境大气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高噪声源经合理分布、有效治理后,对厂界影响较小,不会降低该区域声环境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染物不会导致当地环境质量下降。 本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环境风险相对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