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记者 蒋凯)3月20日上午,全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进座谈会在我市召开,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局长曹立平,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天琦,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史立军,生态环境部执法局督察专员李天威,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良宝,泰州市副市长徐克俭,我市市委书记张育林以及沿江八市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引领性、标志性任务。生态环境部制定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试点工作方案》,决定自2019年2月起,用两年时间,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内,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太湖为重点,以“水陆统筹、以水定岸”为原则,通过实施“排查、监测、溯源、整治”4项重点任务,实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目标,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泰州市作为全国首批两个试点城市之一,先行先试,为长江中下游沿江城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探索科学方案,泰兴经济开发区作为泰州试点工作的先导区率先启动。
自3月19日起,来自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和长江流域沿线部分省市的130多名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和专家齐聚泰州,计划用两天半时间,力求通过拉网式排查,基本查清泰州长江入河排污口,并根据现场情况,对疑难点进行查缺补漏,提出解决方案。其中,有11个组30多名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我市进行排查。19日下午,在泰州市副市长徐克俭,我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明的陪同下,曹立平一行先后来到我市天星闸、包港排涝站等长江入河排污口进行了现场调研,了解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情况。我市将围绕“健康长江泰州行动”,紧扣沿江排口、工业、农业、航运、码头、岸线、生态、水质等重点,实行“职能部门牵头、乡镇园区配合、专家全程指导、鼓励群众参与”的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等手段,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摸透环境问题、环境风险和生态隐患,设立“长江体检表”,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目标要求,限期整改销号。
曹立平强调,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引领性、标志性任务。要统筹推进“排、测、溯、治”,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全面排查直接、间接排放等各类排污口,推动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长江水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基础。
王天琦指出,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落实******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具体举措。全省各级要以全局化视野提高站位,以系统化思维谋划推进,以协同化作战狠抓落实,从理念、结构、制度、能力四个方面入手,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大格局,把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