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出台商务秘书公司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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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为规范商务秘书公司登记管理,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工商局制定出台《泰州市商务秘书公司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商务秘书公司是指为企业提供集中注册地址及受委托提供代理登记、记账、申报年度报告、申办其它法律手续以及代理收发各类法律文书等“秘书式”服务的企业法人。应当采取公司制企业法人形式登记,名称中应当用“商务秘书”、“商务秘书服务”等字样表述行业特征,公司住所的房屋法定使用功能不能为“住宅”。同时,应当有符合任职资格的法律、财务、企业管理专业人才,建立联络员、入驻企业档案管理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履行配合监管部门检查、向监管部门报告入驻企业情况等职责。《办法》明确,经市级以上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实行集群登记的企业登记管理应当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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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8:57:5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