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宁(浦口区)征〔2022〕27号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宁(浦口区)征〔2022〕27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度第2批次(2019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12号),同意征收我区桥林街道集体土地1.0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省、市土地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秋萌路建设工程(交通运输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 单位:公顷
被征地村组名称 | 征收土地地类及面积 |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双垅村中心组二垅组共用 | 0.2710 | 0.0000 | 0.2710 | 0.0000 |
双垅村中心组 | 0.6794 | 0.6794 | 0.0000 | 0.0000 |
双垅村二垅组 | 0.0859 | 0.0859 | 0.0000 | 0.0000 |
双垅村委会 | 0.0301 | 0.0301 | 0.0000 | 0.0000 |
三、征地补偿标准
本项目执行浦政发〔2020〕108号文规定的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浦口区)征安补公告〔2020〕***号)中补偿标准按新标准执行,不足部分予以补齐。
四、组织实施
自公告之日起,本项目在征前阶段已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生效。相关补偿费用将按协议约定进行拨付,并安排被征地农业人员进入社会保障体系。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