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溧水区燃油助力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区各局办,区各直属单位:
《溧水区燃油助力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溧水区燃油助力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经市政府批准,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淘汰燃油助力车的通告》,决定自2018年5月2日起至10月31日止,对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牌证的燃油助力车开展淘汰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燃油助力车淘汰工作是一项关系到“绿色溧水”建设、触及到民生保障服务的重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根据工作实际,组建溧水区“燃油助力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徐正凯任组长,区公安分局政委毛永云任副组长,区政府督查室、宣传部、发改局、维稳办、公安分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开发区、各镇街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简称区“淘车办”),区公安分局政委毛永云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目标任务
充分依靠区、镇街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发区、各镇街参照原“淘黄”工作模式设立区“淘车办”,协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单位,在限定时间内,完成33辆持我市核发号牌的燃油助力车的报废淘汰和补贴工作。开发区、各镇街具体分解目标任务见表1。
三、时间安排
自2018年5月2日起至10月31日止,完成专项工作。
四、补贴申领
(一)补贴金额
自1991年至今,凡在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车辆部件完整,车架、发动机编号齐全的燃油助力车,车主能够提交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车辆牌照和准驾证、报废车辆拆解回收企业出具的燃油助力车报废凭证,填写《南京市燃油助力车淘汰补贴审批表》,经区“淘车办”审核通过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辆补贴,并对在2018年7月31日前淘汰手续办理完毕的车主额外给予300元/辆奖励。对“有证、无车”或相关手续不完备等其他情形的,暂不予补贴,并视工作推进情况再行研究是否给予补贴。
(二)补贴领取方式
参照“淘黄”补贴方式,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设立“补贴窗口”发放补贴。
五、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
在正式启动燃油助力车淘汰补贴工作前,各相关部门要抓紧时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组建区、镇街两级“燃油助力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设立“补贴窗口”。参照原区、镇街“淘黄”组织架构,开发区、各镇街设立“淘车办”,实施本区域内燃油助力车淘汰工作,会同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法规政策宣传等工作。(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开发区、各镇街)
2、开展燃油助力车信息的清册对比,办理注销手续,抽调警力协同开发区、各镇街开展淘汰补贴工作,并做好网络媒体舆情及维稳预案。(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宣传部、维稳办、开发区、各镇街)
3、审核、监管燃油助力车补贴资金发放,审批公安分局及开发区、各镇街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财政局)
4、负责燃油助力车报废回收拆解。(责任单位:商务局)
5、开展对燃油助力车生产、销售企业调查,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燃油助力车。(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6、2018年11月1日起,全区各加油站对燃油助力车停止供油。(责任单位:区相关主管部门)
7、协调区、镇街两级“淘车办”开展燃油助力车淘汰补贴工作。(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环保局)
8、督办全区落实辖区内燃油助力车淘汰目标任务,及时检查督导淘汰进度。(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室)
9、2018年11月1日起,对上路行驶的燃油助力车进行查扣。(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二)淘汰补贴阶段
淘汰补贴工作由区“淘车办”牵头,开发区、各镇街“淘车办”具体开展。
六、淘汰补贴车辆要求
车辆所有人及车辆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登记信息,车辆部件基本完整,车架、发动机编号齐全,且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车主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车主本人银行借记卡;
(二)车辆牌照、准驾证;
(三)报废车辆拆解回收企业出具的燃油助力车报废凭证;
(四)《南京市燃油助力车淘汰补贴审批表》见表2。
七、淘汰补贴流程
(一)对申请燃油助力车注销的,车主携带身份证明、车辆凭证及车辆,交至区“补贴窗口”;
(二)由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审核车辆及登记信息;
(三)审核通过的,由报废车辆拆解回收企业对燃油助力车进行回收,出具《燃油助力车报废回收证明》;
(四)车主现场向区“补贴窗口”申请燃油助力车注销手续,并提供本人银行借记卡,由“补贴窗口”给予一次性1000元/辆补贴,并对在2018年7月31日前淘汰手续办理完毕的车主额外给予300元/辆奖励。
(五)对送交车辆回收存在困难的车主,由区“淘车办”派员***提供相关服务。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启动燃油助力车淘汰工作对促进“绿色溧水”建设和发展、服务保障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开发区、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淘汰工作顺利进行。
(二)细化工作安排,严密防控风险。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要细化工作任务,做到有计划安排、有培训指导、有***考核,公安分局要分析研判淘汰补贴工作中可能出现 的舆情风险和其他问题,充分预估可能面临的窗口业务压力,做好应急处置预案,稳妥处置突发情况,遇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三)广泛新闻宣传,针对性告知提示。区“淘车办”要组织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集中宣传燃油助力车淘汰时间、范围要求,办理地点和流程,为淘汰补贴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成立专门的新闻宣传工作组,制定宣传方案,加强舆情应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燃油助力车淘汰工作专项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执行政策,能够准确向群众解答政策规定,熟知业务流程。
(四)严格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各部门要注意工作方法,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坚决依法办事,热情主动服务,要落实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互相协调,敦促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不能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而引发不稳定因素,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
(五)加强信息报送,突出工作成效。燃油助力车“补贴窗口”要指定责任人和工作信息员,从开展工作之日起,每个工作日16:00前向市“淘车办”上报当日动态情况,统计淘汰补贴数量,并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区“淘车办”要明确专人,定期向区政府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燃油助力车淘汰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总结。区“淘车办”联系人:张小兵,联系电话:151****9199。
***:1.全区燃油助力车淘汰任务分解表
2.《南京市燃油助力车淘汰补贴审批表》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
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印发
附1:
全区燃油助力车淘汰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数量 | 任务部门 |
1 | 5 | 东屏 |
2 | 9 | 永阳 |
3 | 5 | 开发区 |
4 | 4 | 晶桥 |
5 | 6 | 明觉 |
6 | 2 | 和凤 |
7 | 1 | 洪蓝 |
8 | 1 | 白马 |
合计 | 33 |
附2:
南京市燃油助力车淘汰补贴审批表
辖区: NO:
车主姓名 | 车主身份证号 | ||
车牌号码 | 居住地址 | ||
厂牌型号 | 车辆登记日期 | ||
发动机号 | 车架号 | ||
收款人姓名 | 收款人联系方式 |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联系电话 | ||
申请事项 | 1、本人对名下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燃油助力车,自愿注销并接受政府给予的补贴。
2、本人对所提供的材料和车辆真实有效性负责。
签字(本人或代理人):
车主(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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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证件 | 1、车主身份证明 □ 4、报废车辆拆解企业《报废车辆回收证明》 □ 2、燃油助力车牌照 □ 5、代理人身份证明 □ 3、燃油助力车准驾证 □ 6、车主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 |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 |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区“淘车办”审核 |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
说明 | 1、本表基本信息和申请事项由车主本人(代理人)如实填写。 2、提交证件、部门意见、办结情况由补贴窗口填写,扭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