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
浦政发〔2012〕118号
关于下达2012年度
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区的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现将2012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予以分解下达。请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将2012年控制指标层层进行分解,实行动态监管,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指导、检查和考核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指标全面落实,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总体控制指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
全区工矿商贸死亡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
二、相对控制指标
(一)全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年下降幅度不低于10%。
(二)全区工矿商贸(含建筑施工)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幅度不低于6%。
三、其它相关指标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持证率达到100%。
(二)高危行业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达到100%。
(三)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预评价(评估)和三同时审查率达到100%。
(四)重大危险源和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
(五)危险化学品登记率达到100%。
(六)按规定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覆盖面达到100%。
(七)开展安全街镇创建覆盖面达到80%。
(八)职业危害申报率年增长30%、2014年底前达到全覆盖。
(九)特种设备和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合格(完好)率达到100%。
四、考核指标说明
生产经营单位跨区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管、事故报告、事故统计和考核,均由其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地的镇街(场区)负责;控制指标含建筑和农机事故,不含道路交通、火灾事故死亡人数。
请各镇街、各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以事故控制为重点,执行好2012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区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抓好指导、检查和考核落实工作。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
| 安全生产 控制指标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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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区委、区人大、区政协,高新区党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委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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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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