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雨花台区南河流域西善桥段片区雨污分流工程 | 雨花台区南河流域西善桥段片区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西善桥办事处 |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整治范围:本工程对南河流域西起南河、东至梅西路、北起绕城公路、南至龙西路区域内尚未实施雨污分流的48个排水户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或管控,面积38.92公顷,同步实施片区河道周边道路下污水管道的清淤、修复工作。 | 废气: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因素为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废气、道路恢复产生的沥青烟气及清淤臭气等。施工期现场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降尘;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档,道路硬化。施工结束后项目影响随之结束,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可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得随意排入外界水环境;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噪声: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和车辆运行会带来噪声污染。为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施工期选用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选用噪声低的施工作业方法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固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一些建筑垃圾、淤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至南京固废管理处指定的弃渣场,不得随意丢弃倾倒。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也随之消失。
|
雨花台区梨花沟和柿子树沟流域西善花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 | 雨花台区梨花沟和柿子树沟流域西善花苑片区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西善桥办事处 |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岱山西北部地区雨水收集区域属于梨花沟和柿子树沟流域范围,流域面积100.5公顷。本工程对流域范围内的4个小区和7个工企单位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管控),包括西善花苑万福园、祥和园、万兴园、家和园,西善花苑社区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和农贸市场,社区商业中心,雨花外国语小学分校,西善花苑幼儿园,家禾幼儿园,边防教导大队,岱山消防站,面积33.45公顷,同步实施片区内河道周边道路下污水管道的清疏检测修复工作。
| 废气: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因素为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废气、道路恢复产生的沥青烟气及清淤臭气等。施工期现场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降尘;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档,道路硬化。施工结束后项目影响随之结束,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可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得随意排入外界水环境;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噪声: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和车辆运行会带来噪声污染。为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施工期选用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选用噪声低的施工作业方法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固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一些建筑垃圾、淤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至南京固废管理处指定的弃渣场,不得随意丢弃倾倒。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也随之消失。
|
雨花台区秦淮新河流域北岸西善桥片区雨污分流工程
| 雨花台区秦淮新河北岸流域(西善桥段)片区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西善桥办事处 |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整治范围:雨花台区秦淮新河北岸流域(西善桥段)北起绕城公路,南至泰山北路,西起宁芜公路,东至经九路,面积约398.7公顷。本工程对该范围内尚未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的14个排水户进行改造,对已拆迁的4个排水户进行管控,流域面积47.83公顷,同步实施片区河道周边道路下污水管道的清淤检测修复工作。 | 废气: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因素为扬尘、恶臭、噪声、施工废水和建筑垃圾等。施工期现场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降尘;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档,对堆放场采取覆盖等预防措施。施工结束后项目影响随之结束,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可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得随意排入外界水环境;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噪声: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和车辆运行会带来噪声污染。为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可能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手段;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项目项目建设污水提升泵位于河道中间位置,设备布置于水下,通过减振、距离衰减、加强绿化等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一些建筑废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至南京固废管理处指定的弃土场。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也随之消失。
|
公示期为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普德村120号
联系人:南京市雨花台区环保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传真:025-52888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