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2018年11月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会上,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邵玮传达了区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刘军在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巡察组组长朱江代表区委巡察组向建设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党组书记、局长徐淮舟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18年7月25日至8月24日对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听取了局党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作汇报,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联系信箱和电子邮箱,组织了84份问卷调查;调阅了党组、办公会、党支部会议记录,工程建设项目、财务账册及凭证、公房租赁等相关资料538份;进行个别谈话41人;受理举报电话10个。
朱江指出,新鼓楼区成立以来,建设局党组(工委)能够带领广大干部职工有序推进城建体制改革,完成各项城建工作任务,先后两次在市城市建设立功竞赛活动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未能根据职能定位和不断提升的主城区建设管理要求,形成总体发展思路、奋斗目标,***城市建设发展难题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法、手段不多;理论学习不经常,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无计划,理论联系实际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没有进行专题研究和动员部署;抓党建意识不强,支部建设薄弱环节多,重业务、轻党建思想较为严重,民主生活会隔靴搔痒,辣味不够;机关作风不扎实,全局机关公务员、借用人员和招聘人员混岗混编,为庸政懒政等不良作风提供了土壤,“12345”工单办理不到位,群众投诉多;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2014年以来全区立项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管理不规范,竣工验收管理不到位,财务、现金管理不规范,手续不完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缺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力度不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制度执行、具体管控上不够严格,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干部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朱江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抓党建,进一步强化党组核心领导作用;二是抓学习,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政治信念;三是抓监督,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四是抓作风,进一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朱江强调,区建设局党组(工委)要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积极“销号”,立行立改,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 ,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徐淮舟表示,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完全接受巡察组对班子建设与各项工作的反馈意见。全局要统一思想,再提认识,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立行立改,再下决心,专题召开党组会,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和措施,抓好落实;要自觉把巡察反馈意见与重点项目建设工程、与平时业务管理工作进行结合,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中。
区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徐辉及其他成员、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局其他干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