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五支队2020年度普通货物港口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五支队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了2020年度普通货物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于2020年7月10日-8月13日期间对辖区内35家普通货物码头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港口经营资质保持情况: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港口设施和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港口普货营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条落实情况。(二)设备设施:检查港口作业设备设施的合规性及维护状态,安全设备设施的设置运行情况,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强检及特种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测及台帐建立等情况。(三)现场作业管理:检查企业从业人员持证情况;现场作业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检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配戴情况。(四)教育培训:检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企业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考核情况及台账记录等。(五)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港口普通货物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情况,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开展及运行情况;隐患排查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及台账记录。(六)应急管理: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的制订、备案及持续改进情况、应急设备物资的配备、维护和保养情况,以及应急演练情况等。(七)汛期防汛防台防高温等工作组织、检查和应急演练、值班等落实情况。(八)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实施、演练开展情况。目前,35家普通货物码头企业按照20%的抽查比例,抽查南京港龙潭天辰码头有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南京港江盛汽车码头有限公司、南京大胜关港港口有限公司、南京明州码头有限公司、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新生圩港务分公司、南京凤翔码头装卸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港口普货企业,发现97处安全隐患,下发《隐患整改告知书》,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