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正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警示
闹新春、放鞭炮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对很多人来说,过年少了爆竹声,就少了年的味道。但每年春节的烟花爆竹事故层出不穷,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身安全,请在购买、燃放时注意下列事项:
一、正确选购烟花爆竹
1.请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商店购买,购买时请索取购货凭据,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烟花爆竹分十四大类近千个品种、规格,请购买有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警示语、燃放说明和防伪标识的烟花爆竹,产品外观应整齐未变形,无霉变、无漏药、浮药,管壁不松软。
3.切勿将烟花爆竹侧放或倒置,应轻拿轻放,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消费者自用烟花爆竹临时存放应注意防火、防潮、防小动物,禁止与易燃易爆物品相邻。
二、正确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规定禁止酒后、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室内、楼道、阳台、架空电缆下方燃放;禁止对人、对物燃放。
2.不同类别的烟花爆竹燃放要求不同,燃放前请仔细阅读产品燃放说明、警示语;燃放时应将烟花直立向上置于平地放稳,四周夹紧。
3.应侧身点燃烟花爆竹引火线,切勿将身体置于烟花爆竹上方,点燃后应撤离到安全地点观赏;其他观赏人员应按烟花爆竹燃放说明、警示语距离要求观看。
4.不要燃放短引线、断引线烟花爆竹,15分钟内不要靠近熄引、闷引烟花爆竹;不要将熄引、闷引烟花爆竹放入衣袋或拿回家中。
三、特别提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文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产品,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要到无证经营商店、小摊小贩处购买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以确保您和您家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3、请不要购买、燃放由专业技术人员燃放的A、B级产品(民用产品为C、D级,每个产品外包装均标明产品级别);不要购买南京市禁止销售、燃放的掼炮、擦炮、拉炮、神鞭、串天猴、双响、彩珠筒等危险性大的产品。
4.烟花爆竹零售商店有责任、有义务告知消费者正确燃放烟花爆竹。
5.对单位和个人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欢迎市民向有关部门举报。
最后,祝各位市民朋友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吉祥平安!
南京市六合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