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04年服务业发展目标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2004年服务业发展目标》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南京市2004年服务业发展目标
一、综合指标
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3%
城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6%;郊县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8%以上,占生产总值比重增加1.5个百分点
乡镇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市乡镇局承担)
第三产业税收增长14%(市国税局增长12%、市地税局增长14%)
第三产业新增就业5万人完成一批重点项目
二、行业指标
1、商品流通业(市商贸局、外经贸局、工商局承担)
商品流通业增加值增长12.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
外贸出口总值增长15%
商品市场实现成交额750亿元
2、金融保险业(人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承担)
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1%
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增长12.5%,贷款余额增长12.5%
消费信贷余额增加到330亿元
各类保险机构保费收入增长30%,其中人寿险保费收入增长40%
3、邮电通信业(南京电信局、移动南京分公司、联通南京分公司、南京邮政局承担)
邮电通信业增加值增长16%
电信业务收入增长16%(其中电信增长10%,移动增长12%,联通增长50%)
邮政业务收入增长11%
4、物流业(市交通局、南京港口集团、市物流办承担)
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增长6%
货运量增长4%,客运量增长5%
港口货物吞吐量6800万吨,其中外贸吞吐量960万吨
集装箱吞吐量50万标箱
5、房地产业(市建委、房产局承担)
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15%
房地产开发投资超200亿元
房地产市场实现交易额180亿元,其中存量房交易额90亿元
物业管理托管面积累计达到5100万平方米
6、旅游业(市旅游局承担)
旅游业总收入增长20%,其中旅游外汇收入增长20%
接待国内游客人数增长18%,接待海外游客增长16%
7、科技服务业(市科技局承担)
技术市场实现技术贸易成交额增长10%
软件业实现总收入增长40%
8、会展业(市会展办承担)
办好中国(南京)国际新产品展览会等50个展会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