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落实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全面落实***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建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关于全面落实***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毫不放松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并取得扎实成效,按照《南京市关于全面落实***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宁政传﹝2021﹞11号)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精神,按照***安委会专项整治指导工作要求和省、市区三级党委政府部署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系统性风险、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高危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低等突出问题,探索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全面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方案》和省、市《关于全面落实***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聚焦***安委会帮助指导解决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等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建邺区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帮助指导解决的突出问题清单》(详见***1)。聚焦***安委会指导帮助的化工行业、道路运输和公路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建筑施工和燃气等5个重点行业领域共16项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工作举措、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形成《建邺区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帮助的重点行业领域工作任务清单》(详见***2)。聚焦***安委会要求国家有关部门针对消防、特种设备、危废处置等开展专项指导服务工作,结合我区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明确的行业领域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工作举措、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建邺区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帮助的消防、特种设备、危废处置等行业领域工作任务清单》(详见***3)。
三、时序安排
(一)根据***安委会指导组(以下简称“指导组”)在转段衔接阶段(2021年1月至3月)的工作任务与要求,各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小灶”中已发现但尚未治理到位的长期性问题,进一步梳理细化,制定清单、明确目标、倒排时间、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挂图作战、对表推进。扎实做好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各项工作,积极配合指导组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全力保障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二)根据指导组在重点帮助指导阶段(2021年7月至8月)的工作任务与要求,各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指导组及专家服务团深入各地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指导服务和帮助,在指导组督促指导下着力啃硬骨头、***难题,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持续推动全区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同时,提早谋划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将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责任不落实和危险化学品系统性风险、货车严重超限超载等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一抓到底、不留隐患。
(三)根据指导组在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月至12月)的工作任务与要求,各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努力提炼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以点带面扩大成效,为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四、建立协调保障机构
为做好指导组驻宁期间下沉指导帮助的工作衔接和服务保障工作,我区成立相对应的协调保障组:
1.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协调保障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金叔阁(主持工作)任组长,副局长谢金同任副组长,区发改委(工信局)、建设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业务科室同志参加。
2.道路交通和公路运输协调保障组。对接市交管局、市交通局,由交警四大队大队长路宁、区建设局局长丁玉君任组长,建邺公安分局、发改委(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业务科室同志参加。
3.建筑施工和燃气协调保障组。由区建设局局长丁玉君任组长,副局长陆隽峰任副组长,区建设局相关科室同志参加。
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建邺消防救援大队要主动与市有关主管部门对接,全力配合做好危废处置、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领域专项指导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委会指导帮助江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持续保持高昂的工作状态和拼搏精神,一鼓作气、久久为功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强化工作协调联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要与***安委会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紧密联系、对接联动,特别是我区涉及的三个突出问题、三大行业领域 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及消防、特种设备、危废处置等三个行业领域要盯住不放,并举一反三推动工作落实,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协调保障组要主动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定细化相对应指导组在我区各阶段的具体保障方案,协调区相关部门或板块及时提供指导组所需文件资料,按要求及时报告重要问题线索核实办理情况和有关典型经验,确保指导工作无缝对接。
(四)严守工作纪律规定。各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实施方案,不干预指导对象的正常工作。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对指导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不得擅自表态和处置,应及时向区安委会请示报告。
***:1.建邺区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帮助解决的突出问题清单
2.建邺区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帮助的重点行业领域工作任务清单
3.建邺区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帮助的消防、特种设备、危废处置等行业领域工作任务清单
***1
建邺区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帮助解决的突出问题清单
序号 | 突出问题 | 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一 | 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上存在的问题。 | 重点是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基层落实有差距,一些地方红线意识不强,思想认识转变还不够彻底,还没有真正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 一是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区委党校和区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内容,开展区委书记、区长和街道书记、办事处主任说安全活动。 二是2021年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 三是在建邺播报等各类政务新媒体开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栏专题,用好“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学习平台。 四是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活动,推动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到基层、企业和一线员工。 五是开展安全生产“五进”宣传活动,打造一个安全生产宣传进社区样板(兴隆街道奥体社区),不断强化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在全区范围营造“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 区安委办牵头,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1年底 |
二 | 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上不够深入的问题。 | 重点是一些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有的甚至还停留在评估论证阶段,长期积累的结构性风险尚未根本改变;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存在监管盲区漏洞,有的甚至游离于监管之外。 | 一是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持续盯紧危险化学品、危废处置、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储存等环节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推进“百吨王”、农村货车违法载人行为等重大隐患问题整治,特别对***督导组、省督导组移交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中整改清零的盯住不放,防止死灰复燃,对持续推进整改的,纳入“大灶”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高度警惕新业态、新技术、新形势带来的苗头性问题,“主动上前一步”纳入监管;加强改革政策的安全评估,同步配套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及时加强指导服务,防止漏管失控引发事故。 | 区安委办牵头,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1年底 |
三 |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够扎实的问题。 | 重点是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尚未根本提升,安全科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安全监管相对薄弱,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等。 | 一是加强安全科技攻关,积极推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 “两客一危”等信息化在线监控预警、联网联控;继续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加强桥梁隧道、隔离防撞、老旧建筑、市政设施等安全检测和防护系统建设,切实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二是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综合网格、专业网格和网格员作用,将排查任务、责任、措施压紧压实,构建形成组织到片、排查到点、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农村地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是持续推动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建邺区助力企业安全发展八条措施》等一系列制度成果和经验做法落地见效,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创新探索、建立完善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体制机制。 | 区安委办牵头,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1年底 |
***2
建邺区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帮助的重点行业领域工作任务清单
重点行业 领域 | 工作任务 | 工作举措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化工行业 | 1.推动《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措施要求落地。 | 一是深入贯彻《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的衔接,及时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三年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以及巡查、督查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督促各街道、各部门仔细分析查找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指导。 | 区应急局牵头,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2年底 |
一、化工行业 | 2.严格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时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 |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各地严格执行《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 | 区应急局、发改委(工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持续推进 |
二是严格落实市级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装置、工艺、产品。 | 2021年6月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 |||
一、化工行业 | 3.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整治力度,完善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长效机制。 | 一是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监管执法常态化,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监管力量下沉到乡镇基层,加强对“厂中厂”、待拆迁厂房等隐蔽区域的监督巡查,将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整治工作纳入网格化常态工作内容。 | 区应急局牵头,区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2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
一、化工行业 | 4.完成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企业及有关装置设施整改,加快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改造。 | 一是2021年持续开展危化品重点企业深度检查指导,对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实施停产整改;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完成。 二是2021年持续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 | 区应急局 | 2022年底 |
5.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 | 持续做好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信息共享平台运用,贯彻落实《江苏省危化品数据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危化品监管数据管理机制。 | 区应急局、区发改委 | 2022年底 | |
二、涉爆粉尘 | 6.聚焦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控爆措施、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等6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对作业人员10人以上的涉爆粉尘企业开展全覆盖专项执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 一是落实《关于全面落实***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省行政执法系统开展粉尘防爆三年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粉尘涉爆重点执法事项开展执法检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二是在全部完成应急管理部部署的对作业人员10人以上涉爆粉尘企业开展全覆盖专项执法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将专项执法延伸到所有涉爆粉尘企业。2021年底前,完成80%粉尘企业的执法检查,其中单班作业10人以上粉尘企业全覆盖,2022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粉尘企业三年专项执法全覆盖。 | 区应急局 | 2022年6月底 |
二、涉爆粉尘 | 7.加强先进技术研究应用,推动涉爆粉尘企业采用湿式除尘,“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方法降低安全风险。 | 一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运用“单机小型化除尘替代大型化集中除尘”和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改造应用等措施降低安全风险。 二是推动“产学研”结合,在重点粉尘涉爆企业探索实现监测监控信息化管理。 | 区应急局牵头,区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1年10月底 |
三、道路交通和公路运输 | 8.加快构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落实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完善专用运输线路,建成沿线专用停车场。 | 一是配合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出台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意见。 二是配合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电子运单管理、现场检查管理、企业安全合规量化评估、罐体检测信息应用等业务功能。 三是推进危险废物联单系统与电子运单系统全过程协同监管,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道路运输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其委托具有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多部门联合执法,督促危险货物装货人开展装货“五必查”。 四是开展危险货物罐式车辆专项整治,推进罐车罐检信息共享。 五是强化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人脸识别技术与电子运单系统司机端打卡应用,加强装货、运输和卸货等重点环节管控,确保运输过程中驾驶人员与电子运单填报人员一致合规。 | 区交警四大队、建设局、发改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建邺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主动对接上级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1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
8.加快构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落实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完善专用运输线路,建成沿线专用停车场。 | 六是严格审核审批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2021年底前,多部门联合全面排查危化品运输车辆常规通行路线,优化调整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道路和时间,及时更新标识并向社会公告。 | 交警四大队牵头,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1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 |
三、道路交通和公路水路运输 | 9.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实施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准入安全评估。 | 一是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交办运〔2021〕6号)的要求,配合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制定出台《江苏省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配套落实措施并贯彻执行。 二是交警四大队、交通局、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建立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信息核查比对机制,严查旅游包车疲劳驾驶、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对800公里以上包车客运严格按照每趟次进行安全评估,符合安全标准方可放行。 | 交警四大队、区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主动对接上级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1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
三、道路交通和公路水路运输 | 10.完善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货车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加快公路交通信号灯缺失等安全设施问题整改进度,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货车严重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加大非法营运车辆打击力度,系统治理挂靠经营违规行为。 | 一是积极做好《江苏省公路条例》颁布实施和宣传贯彻工作,优化完善货物装载源头治理、科技治超、信用治超等治超长效机制。 二是巩固货物装载源头治理经验,优化完善各地货物装载源头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大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称重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力度,推动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数据全部接入信息化监管平台。 三是全过程整治“百吨王”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继续保持“百吨王”整治高压态势,对“百吨王”车辆从严查处,一律追查货物装载源头,追究源头责任。 四是持续推进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严格落实公路治超联合执法机制。 五是升级完善非法营运车辆智能化整治系统,对涉嫌非法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重点管控。 | 交警四大队、区建设局、区发改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主动对接上级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1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
10.完善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货车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加快公路交通信号灯缺失等安全设施问题整改进度,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货车严重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加大非法营运车辆打击力度,系统治理挂靠经营违规行为。 | 六是配合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制定外省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苏管理办法并贯彻执行,落实“五必查”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充装或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从充装源头治理危险货物运输非法营运。 七是组织开展“两客一危”挂靠车辆清理工作“回头看”,把“回头看”工作纳入2021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对问题车辆和企业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两客一危”企业挂靠车辆全部清理并整改到位。 八是做好退出本地市场车辆的***,对已采取股份制改造、回购等清理措施的车辆加强管理。 九是建立防止“两客一危” 车辆挂靠长效机制,确保挂靠车辆动态清零。 | 区建设局、交警四大队牵头,区发改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1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 |
三、道路交通和公路水路运输 | 11.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产品生产、销售联合监管力度,实现相关企业违法违规信息跨省共享交换和惩戒应用。 | 一是通过开展辖区内电动自行车获证组织“双随机”监督检查,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认证活动监管力度。 二是严查电动自行车产品销售门店、修配门店营业执照记载的无需审批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擅自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配合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三是做好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后处理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案件线索。及时通过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将相关政府部门推送的违法违规信息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及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 区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交警四大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1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
三、道路交通和公路水路运输 | 12.完善落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等支持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 | 组织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回头看”,完善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相关支持政策措施。 | 区应急局牵头,区发改委、建邺生态环境局、南京市规划资源局建邺分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5年底 |
四、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 | 13.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加快集危大工程预警管理、安全隐患自查、高处作业临边防护、人员实名制管理等于一体的智慧工地建设。 | 一是贯彻落实《江苏省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深入开展智慧监管应用,完善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各项功能,辅助安全监管。 二是推进智慧工地实际应用。按要求推进绿色智慧片区建设,初步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数据实时采集、智能控制、智能决策能力,相关数据和省、市安全监管平台互融互通。 三是运用“南京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切实运用信息化方式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推动在建工程项目统一纳入信息化监管。 | 建设局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1年底 |
五、建筑施工和燃气 | 14.健全建筑施工现场和市场“两场联动”机制,严格整治建设单位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等非法违法行为,基本消除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 | 一是根据住建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细化落实办法,明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整治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任意赶工期、压造价,拖欠工程款,不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等问题。 二是利用“江苏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发挥信息化大数据在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方面的作用,比对人员社保信息、资金来源信息等数据,建立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新途径。 三是建立“一案双查”联动机制,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在开展安全检查同时,检查项目的发包、承包、分包等行为,对发现存在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市场主体一律给予相应处罚并按照严重失信行为给予曝光处理。 | 建设局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1年底 |
五、建筑施工和燃气 | 15.加快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 一是按照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专题部署视频会议以及省住建厅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制定全区实施方案。结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城市信息模型(CIM)系统搭建,部署开展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及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搭建工作,推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水平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 二是建立健全协同机制。 | 区建设局牵头,区发改委、南京市规划资源局建邺分局、应急局、人防办以及地下管线权属单位主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按2021年、2023年、2025年工作目标推进 |
五、建筑施工和燃气 | 16.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部门协调机制建设,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制度,减少事故发生。 | 进一步加大瓶装液化气市场整顿力度,利用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省—市县—企业三级功能,提高燃气安全监管效能;对照企业主体责任20条进一步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实施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制度,6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燃气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工作。 | 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区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1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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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帮助的消防、特种设备、危废处置等行业领域工作任务清单
行业领域 | 工作任务 | 工作举措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消防 | 1.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 “五进”细则,持续推进区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各类微型体验室(点)建设,分类完善标准化培训教材,强化实操式、场景式教学,推进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免费培训,发展壮大消防安全“明白人”队伍。 | 建邺消防救援大队、区委宣传部、应急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1年底 |
2.深化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 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医疗建筑、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以及养老机构、文物古建筑等敏感场所,持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 建邺消防救援大队、应急局、建邺公安分局、建设局、商务局、卫健委、民政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人防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1年底 | |
一、消防 | 3.强化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控。 | 一是发改委、市场监管、交警等部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改装以及停放、充电等重点环节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是深入推进消防车通道治理,对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的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进行整治,制定“一区一策、一路一策、一楼一策”整治方案,持续加大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 建邺消防救援大队、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交警四大队、南京市规划资源局建邺分局、建设局、城管局、房产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1年底 |
4.大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 持续加大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以及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快车辆、装备和器材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指挥机制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 建邺消防救援大队、南京市规划资源局建邺分局、建设局、财政局、人社局、应急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1年底 | |
一、消防 | 5.持续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 坚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充实基层消防监管力量。 一是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明确乡镇(街道)消防监管职责及机构。完善公安机关与消防救援机构联席会议研究、联处火灾隐患、联合执法查处、联宣防火安全、联处重大事故、联训业务技能“六联”协同指导机制,联系公安派出所进一步依法加强防火工作。 二是持续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全面应用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安全)巡查模块。 三是持续推进消防队站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和联防联训等工作,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 | 建邺消防救援大队、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建邺公安分局、应急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1年底 |
6.扎实推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 | 按要求运行可兼容、可拓展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持续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 建邺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文旅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2021年底 | |
二、特种设备 | 1.完善全省统一的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 | 一是完善96333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总结有关96333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加强新闻宣传。 二是参与修订《电梯统一应急救援标识》(DB32/T 3678—2019),并宣传贯彻。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底 |
二、特种设备 | 2.优化气瓶安全可追溯信息化监管体系。 | 采用数字网络技术,按照省市部署推进气瓶安全可追溯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对每个气瓶安装可扫描识别的数字化标识,依据“一瓶一码一档”原则建立气瓶电子档案,为每个气瓶颁发“身份证”,对气瓶产品的制造、充装、检验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实现气瓶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2年底 |
三、危废处置 | 1.继续推进危险废物排查。 | 对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 建邺生态环境局、应急局 | 2021年底 |
2.开展环境治理设施专项整治。 | 重点检查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建邺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应急局 | 2021年底 | |
三、危废处置 | 3.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 | 在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的审批过程中,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及时通报环境治理设施审批情况。 | 建邺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应急局 | 2022年底 |
4.科学鉴定评价固体废物。 | 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科学评价建设项目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等相关信息,督促企业对属性不明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 | 建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