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和窗口单位服务工作通知的通知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宁秦政办字〔2011〕19 号
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和窗口单位服务工作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和窗口单位服务工作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和窗口单位服务工作通知
(宁政传〔2011〕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我市机关工作效率,积极主动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现就加强值班和窗口单位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值班和窗口服务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和窗口单位服务工作,按照《南京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值班和窗口单位服务工作的领导,充实工作力量,提升工作水平,坚
决杜绝迟到、空岗、脱岗、非正式工作人员顶替等现象。
二、明确职责,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各区县、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值班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接待制度。各单位要根据机关朝九晚六工作时间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好值班工作,确保值班工作与日常工作的衔接。尤其是窗口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工作日内8:309:00、12:0015:00安排专人值班,正常受理、办理各类业务,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加强督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值班和窗口单位服务工作的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对值班人员违反值班纪律,出现脱岗、空岗、值班电话不通以及窗口单位服务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等问题,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市政府总值班室将对全市值班工作尤其是窗口单位服务情况进行检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转发 文件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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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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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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