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规范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市法制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涉企行政检查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沈政法发【2017】26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18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现将计划报告如下:
一、设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我局形成了以局领导班子为主要成员的工作小组,主要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合法行政、程序正当、运转协调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我区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加强实用性人才的培养,继续坚持对监督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加强机构建设,完善办所条件,加强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明确涉企检查对象、数量及监督频次
(一)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程序,业务科室要将辖区内的涉企行政检查目录上报办公室,其目录中包含: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法律依据、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已列入2017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企业,对检查中没有发现问题的,原则上不列入2018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二)按照各业务科室企业总数的20%比例进行抽取限定检查数量。(小于等于20%。)
(三)通过开展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的形式,进行涉企行政执法,原则上检查频次为每年不能超过1次。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执法检查备案管理制度。
健全相关检查文书,为列入检查名单的企业建立档案。档案中具体包括:行政执法检查表、行政执法审批表、行政执法通知书等。
(二)进行违法执法检查行为责任追究。
执法业务科室要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企业的投诉、举报要认真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不得对企业乱检查,乱罚款。
(三)落实涉企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及涉企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规范执法行为。
强化职业道德,严格工作纪律,切实转变作风,树立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每次进入企业检查,检察人员应出示证件,文明执法。检查后加强检查案卷档案管理,促进案卷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四、注重宣传,推进涉企行政执法工作。
充分利用媒体,新闻、网络等多方面对我区行政执法部门的涉企监督工作进行宣传,深入推进涉企行政检查政务公开,让市民更加知晓此项工作,促进市民对我区卫生监督工作更加配合与支持和理解。
审核人:王天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