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东区文体局部门决算
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部门决算(2018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决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拟订本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管理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指导、管理图书馆、文化馆(站)、体校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
(四)组织、指导开展群众、社会文化体育活动,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
(五)负责全区群众文化干部队伍和群众业余文艺骨干队伍的建设。
(六)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管理健身气功;组织全区体育竞赛工作,完成各项体育竞赛任务;制定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开展体育训练工作,为国家、省、市培养输送优秀体育人才。
(七)拟订全区文化、体育产业政策,发展文化、体育市场;推进对外文化、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区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及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八)负责全区的文物保护工作。
(九)负责全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十)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行业行政审批、审核工作,依法实施行业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一)负责全区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
(十二)负责全区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著作权法律法规及著作权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的行业监管。
(十四)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区娱乐、体育、演出、电影、美术品、互联网上网服务等营业场所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十五)管理全区文化、体育对外交流工作。
(十六)管理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
1、沈阳市大东区文化馆
2、沈阳市大东区图书馆
3、沈阳市大东区少年儿童图书馆
4、沈阳市大东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5、沈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大东区大队
6、沈阳市大东区全面健身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
1621***********7148文体局决算表.xlsx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2018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2018年收支决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决算的原则,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决算管理。收入决算212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26万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7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决算外资金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等。与上年比较收入减5527万元,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采暖费、文化体育设备投入等减少。
支出决算2126万元,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支出243万元等。与上年比较支出减少5528万元,原因是工程项目基本完工,基本工资、采暖费、文化体育设备投入等减少。
二、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2018年一般公共决算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2018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万元等。
三、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2018年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2018年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212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万元、津贴补贴38万元 、奖金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万元、伙食补助费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49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9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费1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77万元、抚恤金17万元、住房公积金10万元、医疗补贴1万元、采暖补贴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万元、生活补贴114万元。
四、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2018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初预算多支出0万元,主要是响应中央号召,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比2017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没有因公出国情况,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主要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没有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没有公车购置情况,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为响应中央号召,节能减排减少公务车使用等原因。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等。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没有公务车需要维护等原因。
五、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安排决算0万元,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沈阳市大东区文体局本级274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73万元,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采暖费、文化体育设备投入等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决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决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纲及其他费用。
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体育(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体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