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计划取消下放调整114项政务服务事项
近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决定》,沈阳计划取消下放调整114项政务服务事项。
取消的6项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在市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项目预先审核、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备案、限额以上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初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向各区、县(市)、各省级以上开发区下放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非机动车登记等102项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管理方式6项(合并3项、转为内部管理事项3项)。(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方月宁)
编辑: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