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暖人心群众感谢送锦旗——全国模范五三司法所调解疫情期间房屋出租纠纷
“太谢谢司法所啦,你们处处为我们老百姓着想,帮助我们解决了大问题,真心为你们五三司法所点赞!”7月10日,当事人徐某和丈夫将一面绣有“心系百姓,力解民忧 司法为民 情暖人间”字样的锦旗送到浑南区五三街道五三司法所,并激动地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表达感激之情。
据了解,2019年5月15日,房主与沈阳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沈阳市房屋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出租代理期限为2019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16日。房产中介公司应于2020年2月16日向房主支付第四期租金,但该公司收取租户房租后未依约支付。房产中介要求因疫情免除一个月租金。经房主了解该房屋3名租户均为在租状态正常交房租,公司没有经济损失且每年给公司一个月免租期,房主表示不同意续增免租期。公司以协商不成为理由,一直未支付房款。经市场监管部门与该公司协商调解,房主同意减免500元,房产中介公司不同意,始终不支付房租。房主依据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通知房产中介公司解除合同,遭到房产中介公司拒绝。房主经与承租人沟通搬离该房屋并更换新锁对外出租。
房产中介公司得知消息后到房主出租房内更换门锁并多次进屋内进行骚扰承租人,致使房屋一直闲置,双方矛盾激化。
五三司法所受理该案并了解到房主的艰难处境后,组织房主徐某与被告房产中介公司进行耐心调解、释法明理,最终促使被告房产中介同意解除合同,双方达成谅解。司法所人员陪同房主清退房产中介滞留出租房的物品。至此案件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面锦旗一片情意,代表着群众的认可和满意,更是对司法所干警的激励和鞭策。”五三司法所王晖表示,作为司法部授予的“全国模范司法所”,今后,五三司法所将继续树牢使命意识,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纠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区司法局供稿)
编辑: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