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失业保险稳企稳岗政策助力企业开复工首批稳岗返还资金212亿元惠及37万名企业职工
沈阳积极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企稳岗政策,首批1400户企业稳岗返还资金2.12亿元全部发放到位。第二批已完成1115户企业审核,涉及资金1.03亿元,3月15日前也将发放到位。这是记者3月4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的。
仅用4天完成过去全年资金发放总量
2月21日,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沈阳市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18号),出台了疫情期间提高失业人员的失业金标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12条硬核政策措施。
从2月21日出台政策起,全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24小时连轴运转,主动与企业取得联系,核对企业的裁员率、缴费、银行账号等情况,仅仅用了4天时间,就完成了过去全年资金发放总量。目前,第一批1400户企业、涉及资金2.12亿、惠及企业职工37万人,3月2日全部发放到位。
稳岗返还方面沈阳支持力度空前
在企业稳岗返还方面,沈阳支持企业力度空前:
1对在沈阳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自2019年1月1日起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总额的80%给予稳岗返还;2对符合条件的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6个月的上年度我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给予稳岗返还。
此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申请稳岗返还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时,裁员率标准由沈阳2019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2.94%放宽到不高于5.5%;对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其他企业的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低于3.62%。
疫情结束后,稳岗返还裁员率按2.94%的标准执行。
创失业保险成立38年来历史纪录
在服务模式层面,变“被动服务等企业”为“主动***找企业”,采取失业保险系统筛查和企业申报两种方式相结合,“主动办、网上办、从简办、容缺办”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立审立批”行动自觉,加快加大审核审批速度和力度;发放频度也由过去每季度发放一次,改为疫情期间每月、每半月发放一批。
此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工作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发放如此巨大数额的资金,创下沈阳市失业保险成立38年来的历史纪录。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韩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