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翔商住区北侧季华路沿线地块A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鸿翔商住区北侧季华路沿线地块A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8月9日至 8月15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石湾镇分局), 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832590 传 真:0757-83932017 电子邮箱:vit.bco@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鸿翔商住区北侧季华路沿线地块A地块项目佛山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湖景北路以东、季华六路以南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鸿翔商住区北侧季华路沿线地块A地块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湖景北路以东、季华六路以南,用地使用性质为商业办公文化用地,佛山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把该地块建设成为季华路沿线地标性的高档商业办公区。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规划总用地面积54301.57m2,规划净用地面积18142.67m2,总建筑面积121409.7m2,计容总建筑面积79101.82m2,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13637.30m2,计容服务型公寓建筑面积65369.77m2,计容公共厕所建筑面积约94.75m2;不计容总建筑面积42444.88m2,其中架空层建筑面积4662.54m2,地下室建筑面积36194.17m2(其中6870.97m2设置为地下商业,其余29323.2m2为地下停车场及设备房),物管用房建筑面积260.44m2,天面层建筑面积256.29m2,露天连廊建筑面积1071.44m2;容积率4.36,建筑密度42.47%,绿地率25.78%;设有630个地下停车位。项目主要建设4栋29F~30F高的服务型公寓(自编号:T1、T2、T3、T4),其中T1、T3服务型公寓为30F高,T2、T4服务型公寓为29F高;设置3栋2F高商业楼(自编号:T5、T6、T7);各栋公寓及商业楼采用2F高裙楼相连;各建筑之间在二层商业通过天桥及室外连廊连通。项目主要设置服务型公寓、商铺、餐饮等功能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使用临时化粪池处理。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上清液纳管排入东鄱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扬尘:洒水降尘。施工噪声:使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墙和临时隔声屏、隔声罩等,休息时间严禁施工。营运期废水:项目污水预处理达标后引至镇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佛山涌。营运期废气: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各餐饮分区配套的内置排烟井引至公寓天面高空排放,设置9个餐饮油烟排放口;项目计划使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其燃烧尾气经内置烟井引至塔公寓天面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采用普通柴油作为燃料,其尾气经收集后通过内置专用烟井引至T4公寓天面高空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垃圾间设置排风系统,把废气引至T6商业楼天面排放。营运期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发电机、水冷一体机、一般空调室外机组、风机、配电房、水泵等服务设备噪声以及商业人流噪声等。设备噪声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措施后,要求达到相应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区、4类区标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餐余垃圾委托具严控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