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在沈开展全域土地例行督察试点工作
从3月6日开始,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将在沈阳开展全域土地例行督察试点工作,主要针对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环保、林业等领域开展督察。3月1日,沈阳召开了全域土地例行督察动员大会,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局长李全人作了动员部署;副局长潘宏勇宣读沈阳市例行督察通知书,并对廉政作风纪律提出要求;副局长吴昌洋以“践行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地方政府土地资源资产责任”为主题进行了督察宣讲。
开展土地例行督察是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按照***、***部署,是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土地管理秩序和土地资源资产职责履行情况的重要手段,是确保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有效落实、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的有力抓手。此次督察的主要内容是沈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土地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管职责履行情况,部分事项可向以前年度延伸,在土地资源资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方面,聚焦“政治性”;在土地资源资产保护目标方面,聚焦“守住”;在土地资源资产利用政策执行方面,聚焦“用好”;在土地资源资产执法监督责任履行方面,聚焦“盯紧”。(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