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关于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省市县补助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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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根据《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沈财农〔2020〕630号)文件规定,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标准为800元/头,其中:中央财政承担320元/头,省财政承担240元/头,市财政承担192元/头,县财政承担48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标准为80元/头,其中:中央承担50元/头,省级财政承担10元/头,市级财政承担16元/头,县级财政承担4元/头。
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沈阳康泰源肉业有限公司处理病害猪103头,2021年省级财政补助8700元,市级财政补助12300元,县级财政补助5356元,共计26356元。
现对省、市、县财政补助资金26356元(贰万陆千叁百伍拾陆元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联系电话:87367350。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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