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海城市九届三次会议第20号提案关于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的建议的协办意见
王贺龙、郭勇、韩丹、侯成业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的建议”书面意见,我大队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非机动车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新型电动车拥有量呈逐年递增趋势,一些无国家车辆产品目录登记的车辆,其驾驶人员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参差不齐,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在市区内任意通行、乱停乱放、随意掉头、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严重扰乱了城市正常的营运秩序,而且非法营运车辆没有手续和保险,驾驶人无证驾驶,不遵守交通法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给道路交通和行人安全带来潜在的交通隐患。
二、我市对非机动车整治措施。
为切实解决三轮车非法营运、交通违法、通行无序等突出问题,打造合法经营、遵章守法、畅通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鞍山交管局的部署,交管大队决定自4月14起在全市城区外环路范围以内开展三轮车集中整治行动。
一是整治车型。1、电动三轮、四车轮车;2、正三轮摩托车;3、改装三轮、四车轮车。4、拼装三轮、四车轮车。
二是整治重点。1、无证驾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等不具有驾驶资格的交通违法行为。2、未悬挂或挂假牌、套牌。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且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中已经公告应当依法进行注册登记而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可以按照无牌处理。车辆涉嫌报废的,不能处理其未悬挂号牌的行为。3、车辆改型,私自安装货栏、加装驾驶室等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已登记的数据。4、闯信号、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等违反机动车通行规定的行为。5、超长、超宽等违反车辆装载规定的。
三是限行路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交管大队决定对整治车型进行区域路段限行管理,禁止整治车型车辆通行,可以横过街路。从2020年3月25日开始,早6时至晚7时为限行时间。1、中街路。中街南路五金岗——北关转盘——肉联厂岗。2、永安路。站前广场——北关转盘——城东路设计院岗。3、海洲大街。大白桥岗——116旅门前。4、北顺城路。保险公司——大润发超市门前为限行路段。
四是开展电动车自行车注册登记。 2019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下发了工业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按照有脚踏功能、符合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的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