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按照省、市决策部署,以及《海城市滑石矿山开采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海环领办发【2018】3号)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海城市滑石矿山开采企业综合整治审核验收工作方案》。
方案共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审核验收范围、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步骤、保障措施八个部分。其中重点工作是以集中开展滑石矿山开采企业综合整治审核验收为中心,进一步提升滑石矿山开采企业安全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全面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优化产业结构,最终实现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
(一)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综合整治审核验收工作。
(二)坚持严格标准的原则。
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职能,依法制定审核标准,严格审核把关。
(三)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
各相关部门要抽调业务精干人员,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高效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市政府统筹推进下快速完成本部门审核验收工作。
(四)审核验收范围
本次整治共包括全市13个采矿权单位、共20个采区。其中:辽宁北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个采矿权单位的6个采区;辽宁艾海滑石有限公司2个采矿权单位的5个采区;后英集团海城水泉滑石矿有限公司3个采矿权单位的4个采区;海城诚祥矿产品有限公司1个采矿权单位的2个采区;海城市牌楼滑石矿1个采矿权单位的1个采区;海城市鼎鸿滑石有限公司1个采矿权单位的1个采区;海城市普林矿业有限公司1个采矿权单位的1个采区。
海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