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补助资金的公示
岫岩县社会各界:
根据《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林业贴息贷款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林规发【2016】79号)和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2019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岫岩县生态发展事务服务中心会同财政局组织申报2019年林业贷款贴息补助工作,经严格审核,鞍山槿宁公司符合申报条件。2018年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辽宁岫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河支行(原岫岩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雅河信用社)抵押贷款,截至2018年年底贷款余额为3400万元。
县林业局、财政局派工作人员到辽宁岫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河支行核实,确认贷款真实有效,合规。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鞍山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审核结果:“经我们实地核实相关贷款银行并查看数据终端信息及银行信用报告,该企业林业贷款真实存续,贷款资金用在流动资金原材料采购上,支出总额34,000,000.00元,符合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全省2019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鞍山市槿宁食品有限公司2014年被评为辽宁省林业产业龙头企业,2016年被辽宁省林业产业协会重新认定为辽宁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该公司与岫岩六家农民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465户)签订食用菌种植收购合同,主要产品为食用菌、水果、坚果等加工,符合申报林业贴息贷款补贴项目范围。鞍山市槿宁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度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申报材料齐全,申请补助资金102万元,已申请市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检查核实后上报省财政厅、林业和草原局批复。
特此公示,公示电话:7822614
岫岩县生态发展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3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