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对所承办案件实施回头看
市环保局始终把“消除隐患、群众满意”作为环保督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7日,市环保局对已办结案件进行复核检查,重点检查案件的办理效果和整改情况。
自4月26日以来,市环保局共接到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 26件,其中主办 12 件,在经过20多天的积极调查、处理后,现已办结 10 件,其中重点案件5件。
复核检查当天,在第 518 号案件现场,记者看到“鞍钢矿渣厂北墙外一排污口有生产废水直排北沙河”整改工程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防渗墙和回收泵站的建设已初具规模,群众反映的渗漏部位不再有污水外流。同时,施工方表示会24小时抢工修建,确保按工期完成任务,从而彻底解决鞍钢矿渣厂生产废水渗出现象。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第1188号案件的现场。据介绍,对于群众反映的“鞍钢集团西大沟厂区污水处理不达标,生产废水直排污染周边环境”情况,执法人员曾于5月8日到现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总氮超标,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对此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限期整改。
在本次复核检查中,执法人员依据在线监测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经过一系列有效的整改措施,目前鞍钢集团西大沟厂区污水处理已实现了稳定达标运行11天。
市环保局表示,案件办理复核检查工作将贯穿始终,确保所承办案件处理落到实处、整改到位,真正做到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
鞍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