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照明社区居民委员会榴村陆家经济合作社土地出租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照明社区居民委员会榴村陆家经济合作社土地出租
招标公告
(HCN2016—073)
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社区居民委员会榴村陆家经济合作社土地出租项目定于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社区居民委员会榴村陆家经济合作社榕树头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村集体土地(土名:黄田岗),约58亩;
2. 标的物所在位置:照明社区居民委员会榴村陆家经济社辖区内;
3. 合同年限:15年;
4. 交易底价:900元/亩/年;
5.递增情况:每五年递增15%;
6.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
7. 投标保证金:20000元;
8. 履约保证金:20000元;
9. 经营范围:种植业(详见合同)。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土地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土地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对该片土地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约),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2.集中地点:榴村陆家经济合作社榕树头;
3.提交资料: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驾驭证、户口簿等)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正,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当天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社区居民委员会榴村陆家经济合作社榕树头正式开始。开标地点:榴村陆家经济合作社榕树头,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分前到达榴村陆家经济合作社榕树头,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荷城街道照明社区居民委员会榴村陆家经济社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37****8363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