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十个严禁狠刹操办风
市公安局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借婚丧等事宜大操大办敛财活动中,为制止以各种喜庆事宜为名大摆宴席、借机敛财等行为,制定出台了《鞍山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和民警操办婚丧事宜的规定》,即 “十个严禁”:1.严禁超范围邀请。不准以发请柬、打电话、发短信、授意他人通知等方式,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等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2.严禁大操大办。婚礼、葬礼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及20桌;3.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宴请或变相突破规定限制的规模;4.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公款送婚丧事宜礼金或购买礼品;6.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7.严禁使用公车参加婚丧活动。婚礼、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台;8.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动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事宜;9.严禁操办除婚礼、葬礼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包括庆生祝寿、乔迁新居、履新、就医、出国、子女升学参军等);10.严禁其他违反廉洁自律、廉洁从警规定的行为。
凡发生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律从严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