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获备案证明
7月30日,政务中心住保中心窗口为招远胜大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4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发放了《招远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市住建局提醒广大市民:在找中介买房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军”,以更好保护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纪机构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必须到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在取得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后方可开展业务。”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选择二手房经纪机构前应先查看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切勿选择不合规的“黑中介”,以免出现被中介机构携款跑路的情况出现,签订合同时,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确保交易安全。
自今年上半年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以来,住保中心窗口开展了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备案受理、审核发证、现场检查、实地核查等工作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反馈。住保中心窗口也对首批取得备案证书的47家中介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开展业务,提高服务水平,诚信经营,促进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目前,凡在我市范围内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机构(含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取得备案证明后方可执业。
住建局对不按规定办理备案而从业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将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不整改的,并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直接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下步工作中,住建局将重点围绕“房产中介是否亮照经营,在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规范房屋租赁工作台账,将流动人口租赁信息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含分支机构、门店)进行造册登记,现场依法依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证件手续不全的房产经纪机构勒令停业整改。[王志嵩 曲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