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式工作机制实现一站式服务
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建设日臻完善——
在受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采取联动式工作机制,真正体现了方便、快速,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一站式”服务,达到了便民利民的工作目标。
6月28日,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了解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目前己合理配全了交管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业务受理窗口11个,其中民警办事窗口5个、保协及保险窗口4个、物价评估窗口1个、法律咨询窗口1个。
据了解,为严格落实辽宁省交通管理局关于建成“一站式”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模式的总体要求,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主动联合我市较大规模保险公司、物价评估事务所、浩洋律师事务所形成集事故责任确定、保险理赔、车损评估、法律咨询为一体的联动式工作机制。目前,“一站式”服务模式已形成。人保、平安、太平洋等三家较大保险公司共派驻4人,其它保险公司由保险协会负责联络。物价评估事务所派驻1人、法律咨询席位1处。
与此同时,还联合市保险行业协会开辟了独立事故快速理赔窗口,对单方车辆损失在交强险赔付限额2000元以下的事故,直接填写自行协商协议书。减少当事人排队等候环节,更加方便快捷。经多次与市保险行业协会磋商,已于今年3月7日正式开通保协办理自行协商处理案件窗口,有效简化了办理流程。
据了解,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发生的仅造成车辆损失且损失金额在30万元以下,不涉及人伤和物损需要赔偿的案件,都可以到快速处理中心办理。最大程度地拓宽了可以到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办理案件的范围,更好地发挥作用。此项工作将原来快速处理中心不办理的外地车辆、夜间22时以后发生的案件都涵盖进来,现在,只要符合30万元以下的车损案件,都可以到快速处理中心办理。
为更好地促进全市旅游业发展,方便外地当事人办理交通事故,我市公安机关在快速处理中心开辟优先为外地驾驶员办理交通事故的绿色通道,设立专门接待窗口,为外地当事人优先办理手续。
为方便不同区域群众办理交通事故,我市公安机关在现有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位置另建一处办公地点,使当事人选择就近地点办理手续。同时,我市公安机关还指导海台岫地区建设本区域内的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使市区以外的广大群众同享这一改革成果。目前,市所属的海城、台安、岫岩地区已分别各建一处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并且“一站式”服务模式也已经建成。
据介绍,目前,我市公安机关正在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突出对所属县市地区的培训,让从事事故快速处理工作的民警业务素质不断提升,从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确定事故责任能力、服务接待群众水平、调解群众之间矛盾等方面全面提升素质,增加群众对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工作的可信度。
同时,我市公安机关还将依据《道路交通法》对交通事故的责任确定,参照其它地区事故快处快赔好的做法,将常见的一些交通事故,通过图板的形式明确事故责任。让广大群众对自己在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一目了然,体现事故责任的公正、公开、透明。
目前,我市公安机关正依据省公安厅和辽宁保监局联合下发的《辽宁省利用移动终端自助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结全鞍山地区实际情况,建立鞍山交管事故快处快赔微信平台,利用移动终端自助平台建立手机APP交通事故处理平台,实现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自行按要求拍照并上传信息,由“微警”远程指导确定事故责任,减少事故民警及保险到事故现场的环节,直接到快处快赔中心来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