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两镇、各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技术中心系统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我区决定组织开展第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区经发局和企业主管部门根据《鞍山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鞍经发[2008]55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择优推荐,并对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相关的基本条
件(见***一),按编写提纲(见***二)提供申请报告。
3、两镇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第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申报和前期审核工作,请于2014年2月27日前将正式行文和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一并上报经发局。
二、认定程序
1、现场考查。市经信委科技处负责受理各县(市)、区经发局和企业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并对上报企业进行现场考查,核实基本条件,拟定入围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2、专家评审。由市经信委科技处负责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企业技术中心的技术发展战略、研发能力、自主创新能力、人才激励机制、技术经济效益等内容进行论证,拟定技术中心企业排序。
3、确定结果。鞍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审批委员会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现场考查结果及专家论证意见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联 系 人:经发局 孙丽 联系电话:8486212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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