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地名普查办对不规范地名和用字读音不准确地名开展标准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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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要求,近日,新宾县地名普查办对不规范地名和标准地名用字读音不准确的问题开展普查审定工作。
在地名审定过程中,按《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对地名用字不规范不准确的进行了更正,如,新宾镇原五付甲村的“付”字更正为“副”字,大四平镇原皇木厂村的“厂”字更正为“场”字。对标准地名用字读音进行了明确,如,苇子峪镇原西厢大堡村和西厢小堡村的“堡”字,按老百姓惯用的读音确定为(堡 pǔ)字,共十一个自然村。又如,平顶山镇的杉木厂村、苇子峪镇的杉松村的“杉”字,同样也按老百姓惯用的读音确定为(杉shā)字。对原惯用的旺汉,旺鲜,刘汉,刘鲜,英汉,英鲜等七个简化的村名,明确规定要使用全称。进一步规范了地名实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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