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海域使用权公告
下列用海已经东港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海域使用权如下:
一、海域使用权人:东港市水产养殖开发中心
二、法定代表人:刘开黎
三、通讯地址:东港市东港路126号
四、项目名称:浅海贝类养殖
五、用海面积:308.768公顷
281.122公顷
495.321公顷
450.972公顷
347.155公顷
335.574公顷
448.700公顷
六、用海期限:自2010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七、用海类型:渔业用海
八、用海位置:308.768公顷海域位于栾永波海域南侧、人工渔礁东侧;
281.122公顷海域位于前阳镇水产站海域南侧、大东港主航道西侧;
495.321公顷海域位于东港市安康村海域南侧、人工渔礁海域东侧;
450.972公顷海域位于东港市安康村海域南侧、人工渔礁海域东侧;
347.155公顷海域位于东港市菩萨庙镇政府海域南侧;
335.574公顷海域位于东港市菩萨庙镇政府海域南侧;
448.700公顷海域位于前阳镇水产站海域南侧、大东港主航道西侧.
九、登记编号:D210****0100012
D210****0100013
D210****0100014
D210****0100015
D210****0100016
D210****0100017
D210****0100018
十、证书编号:082100230
082100231
082100232
082100233
082100234
082100235
082100236
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