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关于检举揭发海上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严厉打击海上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海洋秩序,现向广大群众征集海上违法犯罪线索,具体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是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外侧从事非法捕捞、非法进入他国海域作业、违反伏休管理规定、非法垂钓、“三无”“假牌”“套牌”船舶出海作业及使用禁用网具等非法出海作业行为。
二是违反海域使用管理、海洋倾废、海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非法围、填海,非法占岛、用岛和污染海洋环境、非法倾倒、非法采砂等破坏海洋资源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海上走私成品油、洋垃圾、冻品、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海上违反治安管理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规定,其他海上发生的属海警管辖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凡发现上述海上违法犯罪线索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丹东海警局实名举报,海警机构将依法保护举报人隐私安全;匿名举报不予受理,若恶意扰乱海警执法工作秩序将依法追责,严肃处理。
丹东海警局举报电话:0415-7815110。
通信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桥南开发区通港路13号。
三、奖惩措施
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由相关海警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现金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丹东海警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