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爱河等七条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批复
近日,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办河湖函〔2019〕394号)、《辽宁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辽水规计转〔2019〕137号)等要求,经丹东市人民政府授权同意,丹东市水务局对丹东市水务服务中心组织编制的丹东市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爱河、草河、蒲石河、半拉江、山羊峪河、哨子河、细河共七条河流的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进行了批复。
本次规划,现状基准年为2018年,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七条河流的规划范围内河道总长度为633.27公里,规划岸线总长度为1262.84公里,划定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等岸线功能区共计233个。
下一步,水务局将依据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结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强化规划约束,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科学合理保护和利用岸线资源,保障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促进丹东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